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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liathPlus (Peter)》之銘言: : ※ 引述《Fed (中華民國萬歲)》之銘言: : : 問題是,一定要申請適憲才能提出質疑嗎? : : 今天綠軍面對卸任大法官質疑時,居然是以卸任大法官怎麼不去申請釋憲質疑? : : 也就是"大家注意,你們這些老鬼要對我們質疑,一定要先拖著老骨頭去申請釋憲 : : 不然不准提出評論!" : 當然可以阿 : 但是當面對一個如此重大的事件 : 身為一個有前大法官 : 對於事件的適法性有疑問 : 如果僅僅是在媒體上發言 : 卻捨棄正規管道來阻止此一他認為違法的事件 : 請恕我質疑他的動機 我這樣告訴你好了 他們就是同一群作出有名的「釋字第261號的人」 中央民意代表之任期制度為憲法所明定,第一屆中央民意代表當選就任後 ,國家遭遇重大變故,因未能改選而繼續行使職權,乃為維繫憲政體制所 必要。惟民意代表之定期改選,為反映民意,貫徹民主憲政之途徑,而本 院釋字第三十一號解釋、憲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及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第六項第二款、第三款,既無使第一屆中央民意代表無限期繼續行使職權 或變更其任期之意,亦未限制次屆中央民意代表之選舉。事實上,自中華 民國五十八年以來,中央政府已在自由地區辦理中央民意代表之選舉,逐 步充實中央民意機構。為適應當前情勢,第一屆未定期改選之中央民意代 表除事實上已不能行使職權或經常不行使職權者,應即查明解職外,其餘 應於中華民國八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終止行使職權,並由中央政府依 憲法之精神、本解釋之意旨及有關法規,適時辦理全國性之次屆中央民意 代表選舉,以確保憲政體制之運作。 也就是白話說,民國78~79年時,面對國內外漸增的壓力,國民黨開始被迫接受 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但當國民黨還想多拖一下時,慢慢增加改選幅度時 被第五屆大法官狠狠地打了一巴掌,既然有違憲政體制, 那國民黨本來"維護法統,維護憲政體制"的藉口撐不下去了! 因為你們號稱的"法統"正在反對你們! 他們會打國民黨巴掌,當然也會打民進黨巴掌! 如果他們動機"可疑" 那何苦當年在國民黨已不斷擴大改選幅度時給一巴掌? 不用糢糊字眼帶過而明確表達根本未賦予他們權限! 而他們之前在學校與座談會中的質疑不也都是居心叵測? 因為他們並不是民國79年才生出來,不然在申請人還沒申請釋憲前, 他們沒去申請,就發表看法,他們豈不居心叵測! 更何況看看申請人 "陳水扁 余政憲 彭百顯 張博雅 邱連輝 葉菊蘭 黃天生 田再庭 鄭余鎮 張俊雄 許國泰 盧修一 謝深山 黃正一 趙少康 王志雄 王聰松 謝長廷 黃主文 李慶雄 戴振耀 吳勇雄 魏耀乾 陳定南 林正杰 劉文雄" 首席申請人是陳水扁! 昔年陳水扁理直,自得他們支持,現在陳水扁理屈,自然也要面對他們質疑! 質疑曾等於幫陳水扁大出鋒頭的人動機,不會太奇怪嗎? -- 勇氣的要義就是狂狷進取,溫和穩當是低能 決心的意含就是大步向前,謹慎仔細是膽怯 負責的內容就是承盡艱難,計算區別是推諉 犧牲的精神就是無畏橫逆,保身退讓是自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5.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