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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週刊 Q:稅制改革的長期方案呢? A:長期方案現在來談是比較遙遠,可說是下一任總統的事了,就是所得稅長遠規劃。 在目前社會沒有多大共識下,所得稅的改革是比較困難,包括促產條例的調整與取消 。促產條例是契約立法,下一次檢討是民國九十八年的事,因為錯過了八十八年檢討 的時機,必須一等等十年才能再檢討;但這十年內不形成共識,到了九十八年時仍是 搭不上車。 為何我說部分促產條例如能取消,就可以調降所得稅最高級距稅率?因為這全是比較 有錢的人才碰觸得到的事,並且讓有錢人去遊說另一群有錢人,「借力使力」來取消 很多都是錦上添花的促產條例。 說到有錢人,有個情形就不能不提,就是捐地節稅。八十八年前後,立法院在平均地 權條例中,通過公共設施保留地移轉不要繳增值稅,但法一過,也創造了這個法律漏 洞。賣地的因為只多賣公告現值的十%;但有錢人買了之後轉手捐給政府,就可以抵 掉四十%的稅賦。 這個法實施後,第一年抵稅總金額是六千多萬元,第二年就抵了一百多億元,第三年 就抵掉了二百多億元,去年更是抵掉了五百多億元,所以我轉來財政部後就發現這個 問題並且立刻改,免得以後變成「應該的」。因為太多人用這種方式節稅了,以後就 沒有人適用四十%的綜所稅率,這像話嗎?而且一年稅收就此少了好幾百億元,這個 洞還會繼續擴大。 這個漏洞已經在去年底堵掉了。一開始也不是馬上取消,而是給予緩衝期到去年底, 一方面是這幾年景氣不佳,很多代書改行賣公共設施保留地,手邊因而囤了一堆地; 而且以前沒有這個市場,如今有了,很多地主可以此出脫。但門要關了,所以我們開 了另一扇窗,就是地主可以賣給政府。我們編列預算補助二十三縣市政府買回,但是 採「競低」,誰出價低就先買誰的地。算起來是划算的,因為我每年只編一百億元收 購,比起讓邊際稅率四十%的有錢人去賺四百億元還來得好。 我們因此而建立了既成道路收買機制、減少政府土地徵收的經費,這比調高營業稅所 得到的效果更好,而且是隨手就做到了,又比去爭取軍教繳稅一百五十多億元來得容 易。可見很多事平時多留心,還是可以擠出很多錢來。 財政改革與租稅改革,兩者不全然對稱,但要做架構較大的財政改革,必然會遇到租 稅改革問題;只要稅改,必送立法院,但執政黨在立法院現在又不過半。 Q:所以,那個法案會最快實現? 應該這麼說,不能到執政黨過半時還不能實現,顯示方案的共識性不夠;否則就會像 取消軍教免稅一樣,在國民黨執政且立院席次過半時都沒法通過。起碼我現在是凝聚 社會共識,到那一天水到渠成了,就推成了。因為稅改對每一個國家都是件大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5.163.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