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bak (look)
看板a-bian
標題Re: 試用經濟的角度來探討國防役制度
時間Mon Dec 20 19:09:35 2004
※ 引述《smithmore (很多鐵匠)》之銘言:
: ※ 引述《asbak (look)》之銘言:
: : 只要役期的總月數接近
: : 薪資相同 但卻有不同的誘因──自由、履歷、工作經驗和生涯連貫
: : 在憲法的兵役義務的制度規範下 無法合法、非法規避的高知識役男 還是會
: : 一窩蜂去申請國防役 在人力資源的人力投入面上 還是不會發生問題的
: 您這些經濟上的論點我贊同
: 但是忽略了一些實際上的變數
: 我想補充一下
: 月薪越低當然對公司越好啊
: 可是這樣有人會去申請嗎
: 尤其是對符合目前國防役資格的碩博士準畢業生
: 我相信他們也不是豬頭(尤其有七八成都是台交清的碩博士)
唉 關於薪資調降之後 到底國防役還有沒有人會申請的部分
我已經快無力不太想講了
誘因除了是有形的薪資之外
還有無形的生涯連貫、役男選公司的自主性、生活在民間相對於管制在軍中的自由
與自尊、軍法約束可能性的減低、避開軍事訓練的危險...等等
就跟評價一個公司的資產除了可以用有形的總資產是多少新台幣之外
諸如公司商譽、品牌價值、專利...等等無形資產 也是很重要
不管是有形的還是無形的 都是資產 也都是誘因
國防役制度在不同的薪資水準之下
是否有「足夠的」誘因去驅動「被憲法與軍法約束的」役男去爭取國防役資格呢?
如果照版上傳說的「政府計劃18,000玩4年」的誘因來看
我認為顯然不夠 但是總是還是會有少部分的人去申請 只是幾乎等於零就是了
但是如果其誘因是我說的「18,000玩2年1個月」 那麼 這誘因 我想 還是搶破頭吧
拜託 不要用役畢新人的市價作標準 來跟18,000的役男低價作比較
那是沒有意義的
因為外環境的大束縛是「男性普遍義務兵役制度」
所以國防役制度相較於義務役制度的誘因
是「國防役有形薪資+無形待遇」跟「義務役有形薪資+無形待遇」之間的落差
只要這落差有「足夠的臨界差異」 就是很好的誘因 就會自動引導有資格的博碩
士畢業生朝申請國防役的路走 不管新低是20萬還是18,000 只要役期的配套好
再加上待遇好 一樣都是很好的誘因
有些版友一直誤解
「役畢新人有形薪資+無形待遇」跟「國防役有形薪資+無形待遇」之間的差額強度
就是役男選擇「義務役抑國防役」的意願強度
那是犯了嚴重錯誤的
正確的認識應該是如此解釋
「役畢新人有形薪資+無形待遇」跟「國防役有形薪資+無形待遇」之間的差額強度
就是役男選擇「乖乖服義務役」抑「想辦法移民/合法或非法逃避兵役」的意願強度
拜託 這麼簡單的道理 不要讓我再講第二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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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分析之後 我不認同為下列說法:
1.國防役降低薪資 會讓役男喪失申請的意願
2.國防役提高薪資 會對受補助產業的產值有典範轉移意義的提昇
3.國防役薪資與義務役薪資的公平正義是可以放棄以成全受補助產業的發展
我的分析結果是:
1.國防役縱降低薪資 只要加上無形誘因如:役期縮短、生涯連貫、民間自由、工作
成就感...等等的合理配套
跟義務役男的低薪資、無自尊高壓環境、工作例行公事化...等等情況相比較
絕對還是能保持跟優渥薪資但綁四年的國防役現制一樣
給役男與準役男(大學生、高中生...)提供強而有力的誘因去申請、去搶食國防役
: 再來假設他們都會去申請好了
: 那對公司來說,役期僅僅有兩年左右
: 是否符合經濟效益呢
: 我相信您可以很簡單的分析出來
: 就我自己的分析來說
: 兩年的培養,如果役男給我跑掉
: 那損失可大了
: 我還要另外培養有經驗的人 多不划算啊
: 那我寧願不申請國防役的員額了
: 我相信公司也不是豬頭(尤其有七八成都是上市上櫃公司)
如果國防役真的將役期改為2年1個月 扣掉3個月軍事訓練期
剩下的1年10個月的國防役役期 就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角度來說
確實是有點不夠的
不過不要忽略了下列幾點:
1.這1年10個月為公司所用的國防役役男 薪資是「嚴重低於市價」的役男價格
2.申請的過程是「役男找喜歡的公司 公司面試審核後留下喜歡的役男」 如
此一來 選錯人的機率就低很多很多
3.培育新人的時間是3個月~12個月不等 剩下來的10個月是壓榨率最高的
國防役男又乖又聽話 貢獻很大 跟市場新人的情況是一樣的 超過了這個
時間 不論是國防役男還是市場新人 都是老油條一支
國防役綁4年 招到爛人的公司照樣會把役男踢回去當兵 問題是 如果是役
男當了3年11個月 那麼 重新服1年10個月兵役的役男 豈不是寶貴生產力
更被無端浪費?
4.縱使綁約4年 民間工作者只要新公司願意幫他支付違約金 照樣跳槽 實力
強人照樣能衝破違約障礙 更有助於高知識人力資源市場的流動性與經濟性
5.按照現制給役男每個月30,000~200,000自由喊價 喬好後就固定4年的做法
在前2年看起來比役男爽 後2年卻比新人差 又不能換公司 這樣子的工作
生產力與熱度 質得懷疑 也很不經濟
6.只能綁1年10個月的國防役 在低薪資的誘因下 輔以公司已經自己審核把關
過的安全心態 還是一樣 公司照舊是舔不知恥地搶著要申請國防役男 如
果可以把高知識人力綁22個月年 就表示公司有22個月的時間對好用又廉價的
國防役男「洗腦」、灌輸企業文化 讓役男役畢後毫不考慮地屈服在「貪圖安
逸、不想面臨失業、遭遇換工作的空等恐懼」的人性腳下 沒有這能耐的爛公
司 當然要接受市場競爭的無情淘汰 把役男「用憲法跟國防役制度綁4年在
沒競爭力的爛公司之中」 才是真正的沒「國家發展性」
7.綁4年退伍的國防役役男 除了工作之外 顯然留學的意願低很多
但是只綁2年1個月退伍的國防役男
面對"留在原公司/換公司工作"和"放洋留學/在台繼續升學"的問題
很明顯在意願上就顯得較為寬裕 畢竟30歲的人生壓力就低很多
可以做出更為理性的個人決策
要產業提昇 除了要有人才留在公司工作之外 也要有人才到學校進修 也要
有人才到學術界工作
如果只考慮民間公司招募國防役人才的意願 卻不顧國防役讓人才晚2年進學校
充電、到學術界作研究 那麼這樣子的產業發展 是「失根而虛浮的產業發展」
人生精華的黃金青春漏失兩年 對於本該到學術界作研究的學者來說 很是不利
: 所以
: 還是從現實面來討論
: 既然有人抗議不公平
: 那只好取消這個制度了
: 從上面的分析 確實會讓大家(役男及公司)不想申請的啊
要從現實面來討論
就請從多元的角度來討論
要用無情的角度來批判「追求公平性只是酸葡萄的想法」
就請接受別人用無情的角度所做出來的無情分析
如果真要分析下來 我覺得很多人所謂的「有礙經濟發展」的理由
都站不住腳
當然 我不是學經濟學出身的
一定會有誤用學理的錯誤
如果可以從學理基礎從頭把我的「假分析」整個全盤推翻掉的話
我會接受「國防役就應該高薪並且綁4年」的意見
不然的話
我還是堅持我自己的想法
「國防役應該比照部隊役男之低薪資 盡憲法規定的軍事義務 服役2年1個月」
如此既符合「經濟發展的目標」也兼顧「軍事義務支出的實質平等之理想」
我就是這麼堅持
如果不能用理性分析提供給我堅實的答案
我不會相信表面上很熱血、看起來很正確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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