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ipy (@(‧●‧)@)
看板a-bian
標題Re: 台灣人心聲:給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護照
時間Sat Jun 19 20:47:46 2004
※ 引述《Bocelli (Munteux)》之銘言:
: 這種文章看看就好吧~~
: 台灣是民主國家啊
: 反正就每次選舉時票投一投就好啦
: 假如說今天經由投票行為導致執政黨是統派的
: 然後又有辦法公投成功和大陸統一
: 那也就認囉
: (不過不可能就是了)
真奇怪,大家為什麼會反對這篇文章呢?我個人是舉雙手贊成郁老的主張啊
(而且是真心的)
請大家看海峽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六條:
「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十一月二日起迄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十九日間前往大陸地區
繼續居住逾四年致轉換身分為大陸地區人民,其在臺灣地區原設有戶籍,且未在
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得申請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並返
臺定居。」
翻成白話文:
1.在中國繼續居住四年,法律上就變成「大陸人」
2.75-90年這段時間有個緩衝期,但如果拿了中國護照,就不能回復台灣人囉
這種規定,有助於釐清兩國的關係,免得一堆人在「台胞」、「台灣人民」、
「大陸人民」之間鑽法律漏洞。以後拿中國護照的就是中國人,沒有投票權
,想要回復台灣公民身份,就照現行法律乖乖等歸化十一年。其他關於居留
、偷渡等問題,一律依照現行法令,照馬市長的話來說,就是我們一切依法
行政,依法辦理,謝謝各位。
這樣的作法符合聯合國公約:「任何人都應有一國籍,也只有一國籍」,
同時給國人一個很好的法治教育:阮銘教授拿我國護照,是我們的同胞,
伍澤元拿中國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國公民,「同胞」的觀念,
應該用現代法治國家的前提來思考,不是舊有的血緣鄉親觀念來思考
那台商登陸怎麼辦?很簡單啊,沒有台胞證,那就拿一本千里達、
東加王國的護照入境,有辦法一點的拿米國、加拿大護照入境,
除非中國鎖國,所有米國加國華人一律不許拿自己國家護照。
真正受到影響的,就是去中國留學、觀光的。留學的每年只有幾千人,
反正現行政策不承認中國學歷,偷跑得要自己負擔風險。至於不能去觀
光的,真正損失的是台灣還是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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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field:大推這篇,請問可否請您轉TSU版? 140.112.25.154 06/19
→ arvil:你真smart:P 這篇M的好! 140.123.2.193 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