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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olmac (相信台灣堅持改革 ￾)》之銘言: : ※ 引述《bbok (揮著翅膀的女孩)》之銘言: : 我國被逐出聯合國是依據聯大第2758號決議案 : : 我是聽過一種說法是 : : 原本美國是希望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並列為會員國 : : 可是蔣介石不願意就否定掉這個決定 : : 才會使我國退出聯合國(或是被趕出來) : 不,關於美國所提出的雙重代表權提案 : 蔣當年是答應的 : 而且也已經排入當期(1971.10)的聯合國大會議程 : 反對此案最力的可想而知是對岸的老共 (一路走來 始終如一) : 老共在1971年8月就發表聲明,如果UN通過任何「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決議, : 中共絕不接受,也不會加入聯合國 ==你說錯了== 自一九五○至一九七一年間我國在聯合國維護會籍與權益之經過情形如下: 1. 一九 五○年聯大第五屆常會至一九六○年第十五屆常會為「緩議」時期:一九五○年起親中共國 家如印度、蘇聯等提案排除我國會籍並牽引中共進入聯合國,是時我國及友邦如美國等之對 應策略係由友邦代表提出相對提案,主張該屆常會暫不討論「中國代表權問題」,此即所謂 「緩議案」(Moratorium)。此一期間美國影響力大於蘇聯,友我力量不遜於親共集團,故 排我納共之企圖均為此緩議策略打消。 2. 九六一年聯大第十六屆常會至一九七一年第廿六 屆常會為「重要問題」時期:一九六一年起蘇聯仍循前例致函聯合國秘書長,要求將「恢復 中共在聯合國之合法權利」案列入常會正式議程,由於期間亞非新興入會之國家大多親共, 導致聯合國內對我國代表權案支持情形漸生逆轉,故我自六一年起改提「重要問題」案,即 援引聯合國憲章第十八條規定:「大會對於重要問題之決議,應以到會及投票之會員國三分 之二多數表決之。」提案要求「任何改變中國代表權之提案為一重要問題」。因此關於我代 表權問題每年均需先進行投票,確認中國代表權屬於重要問題(需過半數同意),其後任何 國家若提排我納中共案,需獲得三分之二多數方能通過。 一九七一年國際間姑息主義高漲, 我若干重要友邦政策遽變,尤其美國家安全顧問季辛吉二月訪問中國大陸,其後更宣布尼 克森總統將於翌年訪問大陸,形勢上本年由阿爾巴尼亞等廿三國在聯大所提「恢復中共在聯 合國之合法權利案」(簡稱「阿案」)已咄咄逼人 美國則另提出「雙重代表權」(Dual Representation)案以為因應,即承認中共在 聯合國有代表權並取代我國在安理會常任理事之席位,而我國則繼續享有代表權之席 位。惟美方並無把握此案能否通過,中共亦聲明反對「兩個中國」,我國政府衡諸當 時情勢不明,恐將致使我友邦立場混淆,故仍全力爭取各國支持「重要問題」案。最 後同年十月廿五日表決「重要問題案」,五十九票反對,五十五票贊成,十五票棄權 ,二國缺席而未獲通過。 我國代表團鑑於抵制「阿案」無效,為保持國家尊嚴,乃 於同日(一九七一年十月廿五日)在大會主席將「阿案」提付表決前,由外 交部長周書楷以程序問題發言,宣布中國代表團不再參加該屆大會任何進一步之議事 程序,我國代表團隨即退出會場。大會主席旋以「阿案」全文交付唱名表決,七十六 票贊成,卅五票反對,十七票棄權而獲得通過,此即所謂聯大第二七五八號決議,自 此中共取代我國在聯合國之一切權利。 http://eyes.mofa.gov.tw/public/faq_content.jsp?FAQId=25 -- ※ 編輯: basicnet 來自: 140.120.136.152 (07/09 11:50)
coolmac:那裡有說錯?"雙"案已排入議程沒錯啊 218.168.61.12 07/09
coolmac:且蔣當年已對"雙"案採同意的態度 218.168.61.12 07/09
coolmac:更清楚的說 蔣不滿意但可接受"雙"案 218.168.61.12 07/09
basicnet:很難這樣解釋 你說的只算硬凹了 140.120.136.152 07/09
basicnet:那以後大家退席可不可說不滿意可"接受" 140.120.136.152 07/09
coolmac:蔣若沒同意,美國怎會提出此案? 218.168.61.12 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