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在扁板回公告是犯板規的,但這好像扯到我的職責,所以就亂入了
麻煩板主們給我雙倍份量的水桶吧,我不會去申訴的 :P
※ 引述《GianniC (Ukyo)》之銘言:
: : taligent人身攻擊 水桶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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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一下不用拔板主嗎??
這問題您該問的人是我
: 有這樣知法犯法的前科 如何公正處斷??
: 我希望是不是去正視板主本身處分是不是該加重
就算要加重也不過是針對刑期部份
只要他沒有在自己參與的論戰中用板主身分亂處置使用者,這與他的板主身分何干???
要針對板主身份下手很簡單:
找個他違反小組長要求的事件然後讓我裁定,不然就請發動符合我認定的有效連署
: 推 ntu0jack:一個曾經犯下板規的板主,在鄉民心目中,已 218.165.119.243 12/20 00:25
對不願信任的人來說再怎樣都可以找到懷疑的理由
對鄉民...不好意思,政治群組一向不歡迎鄉民這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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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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