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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ttt (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銘言: : 受理12065篇之檢舉 : 作者 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 看板 a-bian : 標題 Re: 宜蘭》呂國華:抓賊變賊應退選 : 時間 Tue Nov 29 13:13:35 2005 : ─────────────────────────────────────── : 呂國華的這份文宣,已經被檢調人員說是斷章取義,你怎麼不敢 : 連那則新聞一起引? : 還是你為了打陳定南,刻意得了間歇性失明症候群嗎? : ............................................................. : taligent人身攻擊 水桶三天 ^^^^^^^^^^^^^^^^^^^^^^^^^^^^^^^^^^^^^^^^^^^^^^^^^^^^^^^^^^^^^^^^^^^^^^^^^^ 請問一下不用拔板主嗎?? 有這樣知法犯法的前科 如何公正處斷?? 我希望是不是去正視板主本身處分是不是該加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21.107
Pissaro:拔?怎麼拔?同樣層級的也只能浸水桶 220.134.24.8 12/20 00:14
Pissaro:向上申訴或發動罷免才能拔一個板主 220.134.24.8 12/20 00:15
GianniC:所以只能期待當事人知道羞恥自己辭嘛?? 61.230.21.107 12/20 00:26
ntu0jack:一個曾經犯下板規的板主,在鄉民心目中,已218.165.119.243 12/20 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