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anniC (Ukyo)
看板a-bian
標題Re: [公告] taligent水桶三天
時間Tue Dec 20 00:08:49 2005
※ 引述《ittt (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銘言:
: 受理12065篇之檢舉
: 作者 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 看板 a-bian
: 標題 Re: 宜蘭》呂國華:抓賊變賊應退選
: 時間 Tue Nov 29 13:13:35 2005
: ───────────────────────────────────────
: 呂國華的這份文宣,已經被檢調人員說是斷章取義,你怎麼不敢
: 連那則新聞一起引?
: 還是你為了打陳定南,刻意得了間歇性失明症候群嗎?
: .............................................................
: taligent人身攻擊 水桶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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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不用拔板主嗎??
有這樣知法犯法的前科 如何公正處斷??
我希望是不是去正視板主本身處分是不是該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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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21.107
推 Pissaro:拔?怎麼拔?同樣層級的也只能浸水桶 220.134.24.8 12/20 00:14
→ Pissaro:向上申訴或發動罷免才能拔一個板主 220.134.24.8 12/20 00:15
→ GianniC:所以只能期待當事人知道羞恥自己辭嘛?? 61.230.21.107 12/20 00:26
推 ntu0jack:一個曾經犯下板規的板主,在鄉民心目中,已218.165.119.243 12/20 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