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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2  中國時報 金控負責人限兼職 龔照勝鬆口 陳一姍/台北報導 在富邦、台新幾大財團砲火隆隆的攻勢下,金管會政策再度妥協!金管會主委龔照勝 昨日表示,金控董事長、總經理可否兼任家族控股公司負責人是灰色地帶,可以來申請, 由金管會個案認定。這是繼保險資金購併、獨立董監之後,獨立機關金管會第三次更改委 員會正式通過的政策。 一月二十七日,金管會以新聞稿形式公布,經金管會最高決策單位—委員會通過的「 金融控股公司負責人資格條件及兼任子公司職務辦法」修正草案。條文中明定,從明年一 月一日起,金控董事長或總經理最多只能兼任旗下一家子公司的董事長。在非金融事業兼 職部份,自明年一月一日起,除了財團法人或其他非營利的財團法人,金控董事長或總經 理將不得擔任非金融事業的董事長或總經理。當時,面對記者特別詢問,金管會還特別定 義所謂非金融事業包括投資公司、家族控股公司、創投都不行。 這樣堅定的立場,卻在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連番於媒體發 表意見後,急速轉彎!龔照勝表示,限制金控負責人不得兼任其他公司董事長,目的是為 了讓專業管理者專心經營金控。控股公司屬於灰色地帶,因為許多投資公司只有一人,是 為控股目的存在,不會影響金控實際執行職務。有疑義者可以來溝通,只要是合理的,可 以到金管會來申請。換句話說,能不能擔任家族控股公司負責人,將採個案認定。 至於個案認定的標準何在,龔照勝並未回答,他說,目前尚無任何一家金控來溝通與 申請。希望金控公司有疑義,不要跟媒體放話,要先跟他溝通。不過,根據已經公布的條 文,僅將「財團法人或其他非營利之社團法人職務」排除在外,業者根本沒有依法申請的 空間。龔照勝此番發言,勢必將牽動再次修訂辦法。 這將是金管會第三次在委員會決議之後,更改決議條文。前兩次分別是獨立董監否決 權與保險資金用於購併的議題。獨立董監職權在證交法送行政院後,採用工商團體大老建 議的版本。其次,金管會原本將以法律限訂的保險資金運用,後來在保險業反彈下改採自 律。 -- 南投縣 吳文波 40歲 慶中是神經母惡性腫瘤 省長知道我們的情形以後 就大力幫助我們 很多人攻擊說他在作秀 我覺得若是作秀這樣一次兩次 那還有點存疑 他來看我們五次 也沒有那個新聞價值 這麼認真的人 在台灣沒有辦法受到肯定 我這個孩子要怎麼教育他 我實在...... 我真不知道該怎麼教育我的孩子 你要認真打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233.199
jimmyduh:第五篇 恭喜你又獲得水桶一個 211.74.76.25 02/23
jimmyduh:還是要自己刪掉? 211.74.76.25 02/23
wetteland:板主快浸吧.....他等不及了 219.68.88.212 02/23
tetsuro:現在物價真低 水桶那麼容易就換到... 61.230.113.35 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