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1ble (誠心耐心平常心)
看板a-bian
標題[轉錄][吐嘈]阿扁你的辯護可不可以有創意一點
時間Fri Jan 26 11:45:01 2007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作者: Anderpiece (時無英才豎子成名)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吐嘈]阿扁你的辯護可不可以有創意一點
時間: Fri Jan 26 11:26:36 2007
中時電子報
扁:檢方使我陷入「俄羅斯輪盤」死亡遊戲
更新日期:2007/01/26 04:09 記者: 林淑玲/台北報導
陳水扁總統在釋憲聲請書強調,
檢方將他列為「未經起訴之共同正犯」,使他不能主張被
告的防禦權,無異使他陷入「俄羅斯輪盤」的死亡遊戲,對他的傷害,遠甚於「直接起訴
總統」。
他並主張,憲法五十二條對總統的保障,應包括名譽、信任、尊崇等國家元首象徵地位之
保障。
陳水扁甚至指控,
偵查或審判程序對總統所造成的身心壓力,使其無法專心致力國政,都
應屬於「妨礙憲法賦予總統之職權、地位與功能」。
針對地檢署反覆重申,並未起訴陳總統,不觸及總統刑事豁免權。陳水扁反駁指出,起訴
書認定總統為「未經起訴之共同正犯」,並將總統夫人以共同貪汙及偽造文書罪嫌提起公
訴,已侵害總統刑事豁免權。
陳水扁更主張,鑒於總統憲政地位的重要性,所謂「避免妨礙憲法賦予總統之職權、地位
與功能」規範目的,應作最廣義的理解。不僅包括現實上或客觀上使總統完全不能行使職
權之情形,如逮捕、拘提、羈押等有關人身自由之強制處分,亦包括各種造成總統行使職
權之事實上干擾或妨礙,如傳喚、訊問、限制出境、搜索、扣押等。
陳總統強調,法律責任追究,對總統行使職務可能造成瞻前顧後的影響,以致減損其作成
決策之自由空間,以及開啟刑事偵查與審判程序對於現任總統之「尊崇」與人民政治信任
之不利影響。
陳水扁援引大法官會議三八八號解釋認為,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之目的包括「(國家元首
)特殊身分所為之尊崇與保障」。由司法院使用「尊崇與保障」一詞,對憲法第五十二條
的規範目的亦顯採廣義解釋。
陳水扁認為,任何刑事案件所認定的真實,當不能以檢察官起訴書或不起訴處分書片面認
定,而是必須經法院審理與辯論之正當法律程序,否則直接審理主義、言詞辯論主義等刑
事訴訟基本原則都破壞無遺。
對於檢方的起訴內容,他也高分貝抨擊,由於總統在刑事訴訟程序上並非居於被告地位,
被告依刑事訴訟正當程序所享有之保障(如辯護權、緘默權、詰問權等),總統並不能享
有。反而總統在刑事訴訟程序上為證人,負有作證義務,將受到檢察官之詰問,且受到偽
證罪之規範。
他強調,這項結果導致,總統實質上為本案之共同被告,程序上卻不能主張被告之防禦權
,其地位更劣於被告,這種情形顯然使總統比「受刑事上訴究」還更欠缺程序保障,嚴重
違反憲法第五十二條意旨。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125/4/9srt.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2.159
推 valenci:神經病總統。 01/26 11:28
推 isamuchen:浮報公款、凹公款的通通抓去槍斃啦!! 01/26 11:29
推 ugliness:他又不用出庭是在緊張什麼 01/26 11:30
→ laechan:去年底才說完全配合檢方的調查,如今自己無恥翻盤 01/26 11:3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55.31
推 chungrew:如果他一開始就這樣主張,也不會有今天140.112.245.165 01/26 11:59
→ chocc:還有人會信阿扁的話喔 信他者 願打願挨 140.120.134.97 01/26 12:24
→ chocc:邪教就是這樣經營的 懂嗎 醒醒吧 140.120.134.97 01/26 12:26
→ pde:大家一起來拼經濟吧! 219.84.6.92 01/26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