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Jupiter (啞巴)
看板a-bian
標題Re: [公告] konger、TigerKick 請入內
時間Sat Jan 21 19:53:58 2006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我相信兩位很清楚為何會請你們來看這篇
: 板規沒有禁止 幾位板主的容忍度也很高
: 但如果破壞了討論秩序
: 例如有很多人回應最後失控
: 就只好當成廢文並依照板規處理
: 我個人相信兩位如果認真論述可以寫出值得 m 的文章
: 角色扮演適可而止比較好
版規既然沒有禁止角色扮演,如何請人適可而止呢?
角色扮演沒有違規,而別人回應如果失控,也應該是處理
失控的人,怎麼能處理沒有違規的角色扮演呢?就好比一
個漂亮妹妹,穿的火辣又性感,引人犯罪,那到底是把這
漂亮妹妹關起來,禁止她長那麼漂亮,禁止她穿那麼辣,
還是應該把關犯罪的人?當然如果法律明文規定長的漂亮
、穿的性感都是違法,那就另當別論了。
如果要用版規處理角色扮演,應該明文規定,這樣以後角
色扮演的人,全部列廢文,不用管後來回應的人有沒有失
控。
不過真要如此規定角色扮演,以後可以要先貼身分證件才
能發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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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242.54
※ 編輯: KJupiter 來自: 220.132.242.54 (01/21 19:58)
推 HYL: 15.反串文、挑釁文、酸文 — 砍,視情節記劣 24.5.191.38 01/21 20:03
→ KJupiter:我還真沒去研究過版規,是根據版主所說的 220.132.242.54 01/21 20:11
→ KJupiter:"版規沒有禁止"來發言的.... 220.132.242.54 01/21 20:12
→ KJupiter:我好奇的是反串文如何界定呢? 220.132.242.54 01/21 20:14
→ KJupiter:是否要先替ID驗明正身,幫他加以分門別類 220.132.242.54 01/21 20:14
→ KJupiter:,以後他發文只能發歸好類的文章呢? 220.132.242.54 01/21 20:15
推 Cephas:你這篇第一句就錯了 還是d掉吧218.171.148.165 01/21 23:35
→ snowrain:言論自由啦 板主限制言論自由是其"權力" 61.62.133.223 01/22 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