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ARLIM (CHARLIM)》之銘言:
: 小弟拜讀各位大大的評語後
: 相當感激各位給我這麼多的意見
: 不過我仍是純粹以個人觀點闡述
: 或許大家因為小弟我的舉例失當而產生了些許誤會
: 在此,我仍重述最初的想法
: 我的觀點是就三大層面說明
: 在經濟社會面上
: 許多政府主導或是輔助經濟發展的政策上的失當
: 將會導致社會問題,如治安、民眾的想法以至於對往後政府政策的影響
: 最後一點稍做說明,若政府在當期讓民眾感到不足以信任
: 即使以後的政府有心發展國家,民眾對政府政策可能不會配合或是反彈
: (上述僅止於說明)
不論過去、現在、還是未來,有心發展國家的政府所作的任何事情,都會有民眾不願意配合
這與民眾感到不足以信任一點關係都沒有,是既得利益者的緣故
政策上有所失當,當然會導致社會問題,對政府來說有更大的危機
看看健保制度,這個洞到現在沒有任何立委敢碰敢補,不過嘴炮倒是不少
為何?因為既得利益者緣故。
: 而在政府作為上~這點未在上文說明~在此補述
: 從2000至今的許多弊案,以及許多競選支票的無謂浪費
這又要先請你講述你認為的弊案的要件是甚麼?
以及究竟有哪些弊案?常常聽到媒體不斷的重複弊案很多,到底有多少呢?
再來,競選支票的無謂浪費又是指哪些?
: 已經讓國家舉債達到新高~如此對於往後國家發展有深遠的影響
達到新高不代表對國家的發展一定有壞的影響
那要看未來的回收情況,除非政府欠的錢永遠還不了
: 若愈多的政治人物只是心存撈一票的短視想法
: 傷害最重的將是國家人民
我想檯面上相當多的人物都是這種心態,不論是在行政院的或者是在立法院的
更糟糕的是,行政院有立法院來做「監督」,然而立法院卻沒有任何一個機關可以監督
因此造成了立法院的狂妄自大與胡亂非為,這傷害最重的不只是人民的生活
更造成人民對民意機關的不信任與不重視
: 最後在法制層面上
: 我看到許多大大都未詳加討論~小弟深覺可惜
: 上文所述:『法律依附於政治,政治依附於軍事』
: 可能未加舉例使得各位未能關注~小弟我深覺抱歉
: 在此舉例說明其一二
: 以中國大陸地區淪陷前後的情境來做說明
: 中國大陸在淪陷前~政治是以中華民國政府為主導
: 法令是以中華民國政府訂定~這樣在整個中國通行是沒有問題的
: 而在中共興起~推翻了中華民國政府~同時也推翻了中華民國所制定的法律
: 一個通行於大陸的法律也因應而生
: 故說明法律必須依附在政治之下
: 而政治的存續也必須依附在軍事的支持上
: 如此也可類推~其餘亦不詳述
按照你的推論,所以,購買軍購是必要的,更是不容暫緩的。
拜託泛藍立委們將軍購案排入議程,討論甚麼樣的內容是「合理軍購」吧!
不過,當初中國大陸淪陷的時候,國府內的貪污與內鬥,是法律為無物
便是造成共產黨有機會興起的主因,因此
訂定出來的法律必須由所有人共同遵守,應該超然於政治之上
而軍事是保護這個法律能夠延續執行的屏障
硬要將這三個牽扯甚麼關係,我會這樣說:
法律必須超然,而軍事保障法律,政治遵守法律
: 就上述三點說明~請各位討論勿把個人舉例做戰文主旨
: 在此對於各位拜讀 小弟百拜
你的第一篇就擺明是一篇討戰文,加上不適當的標題
討戰指數高達90分(滿分一百)
建議你不要只在文章中假惺惺的說自己不是討戰,卻不願意對內容與標題
的描述多加用心,相信會願意與你討論的人會很多。
中國人不是愛說自己是禮儀之邦,甚麼禮多人不怪之流的
討戰文其中一個特點就是:沒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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