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版主不要任意刪文好嗎 ?
請多讀一些著作權的法律文章,
其是著作權法關於合理使用範圍的第四十四條到六十五條。
關於「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得由其他
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但經註明不許轉載、
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此限。」這一段,所指的是全文的「轉載」、「公開播送」
、「公開傳輸」,而不是部分摘錄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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