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onysus (告別論述)》之銘言:
: 自己人/非自己人 是否是過於簡化的二分法
不懂你的問題必要性在哪裡。
我認為該被掃射的是限於「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偷渡之人」。
我並沒有說別國一視同仁呀,「只限定中國偷渡客」的原因是「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
殘忍」。這從我數年來從萬水版→政論王→外獨版→媒抗版→到PTT跟眾多中國網民交戰
後得出的結論,對中國這種國家,這會是顛撲不破的真理。
至於我說的「自己人」,就是台灣人,或對台灣友好的人呀。
那至少不包括那些偷渡的吧。
如果他們是像「磐石樂團」那種的也沒關係呀,再設個政治庇護排除條款就好了嘛。
: 誰是自己人 某個建構出來的共同體裡的所有人嗎
: 某套印刷統一文字版本能理解的人嗎
: 自己人與非自己人之間 好像通婚還能生出後代耶....
: 那....根據生物學 好像其實只要是"人" 本質上都是同種的耶....
: 那麼 自己人與非自己人之間 到底差多少....
: 而台灣人/自己人 中國人/非自己人
: 這兩組之間的差距 到底又有多少....
: 請就人的角度來看 不要就"政府"的角度來看
: 中國政府對台灣多惡劣 舉世共睹 因此許多國家或多或少挺台灣
: 弄個大屠殺出來 平白消耗這點國際同情 好像不怎麼划算吧....
不覺得「同情」有啥用。
「讓別人知道你不好欺負」才是真的有用。
如果同情有用,那我們還會沒有國家承認嗎?
要從自己做起才是有用。就如同我們申請重返聯合國總是用「ROC」的名號,這樣人家
再怎麼給你同情你也進不了。所以說凡事都要靠自己。
「同情」不會讓世界認識到你跟中國是不同國家。
但「屠殺偷渡犯」會。
: ※ 引述《ilovesumika (我愛山中澄佳)》之銘言:
: : 對呀這樣是不人道,極端的不人道。
: : 也因為這麼的殘忍,才能引來國際組織的注目,國際能見度也能大大提高不是嗎?
: : 也因此更能讓世界知道台灣跟中國是不同的國家,而且死的又不是我們自己人,而是
: : 敵國的人民,這樣又不吃虧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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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71.102.1
※ 編輯: ilovesumika 來自: 61.71.102.1 (09/01 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