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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wexde新註冊的的分身, 昨天要貼文才發現莫名其妙被浸水桶,理由如下。 ************************************************************************ 作者 JeffyLiaw (ain't no disguise) 看板 a-bian 標題 [公告] wexde 水桶三天 時間 Sat Apr 30 13:33:26 2005 ─────────────────────────────────────── 理由:擅改政治人物名字,水桶三天,到期請自行來信。 最近會是統獨交鋒最激烈的時候,不過還是請各位版友多留意自己的 發言,包括改政治人物名字、或是三不五時加個「白痴」、「蠢蛋」 當發語詞(然後聲稱沒有罵對方),這些狀況請盡量避免。 :::::::::::::::::::::::::::::::::::::::::::::::::::::::::::::::::::::::: 本人覺得簡直莫名其妙,不知板主究竟砍文和浸水桶標準何在! 回想本人昨天在本板只張貼一則asciic畫作,內文雖有諷刺性用語, 但仍為畫作的一部份,全篇文章沒有一個內文字, 連一則「政治諷刺漫畫」都無法包容,令人不禁恍如時空錯亂, 置身在封建社會的文字獄牢籠!! 更扯的是,我前文被刪後,我發現居然連以前po的文章一併被刪光光, 而板主的公告就只有上述不知所云的一個理由, 我完全搞不清楚之前的文章又哪裡惹惱他了? 這是我在本板的第一個水桶,也是ptt的第一個水桶, 而板主居然可以事先一聲警告都沒有就逕行重罰! 後來查精華區板規部分,似乎也沒有提到諷刺政治人物可以逕罰水桶不須警告, 如果有的話,我想大概也只有板主查得到, 大家自己去精華區的板規看看,這算什麼精華區? 罰則像阿婆的裹腳布一樣又臭又長,散見各篇雜亂無章又沒有歸類的文章, 甚至一問一答的文章都可以當成板規收錄在精華區, 試問這樣的板規究竟是私人的整肅工具,還是訂來讓板友確切明白並遵守的? 就算你們處罰的標準是「更改政治人物姓名」,那請嚴肅回答我以下問題, 阿扁、戽斗輝、岩李正男、勇腳馬、電火球。。。。 這些用詞算不算違反版規?好!如果你們認為這不足以構成「人身攻擊」, 再試問,前幾篇的文章有人大辣辣使用「連大總統」、「神豬」明顯貶意的用詞, 非但沒有被刪文浸水桶,有一篇甚至被mark起來!試問該如何解釋? 另外,請再移駕你們自己網羅的精華區「17. ◆ 妙文、戲謔、玩笑」項目, 裡頭充斥「泛藍刁民」「為什麼我升不上帝王時代」「小乖版望春風」「藍叭國」等 帶有人身攻擊又明顯以諧音嘲諷的文章,這樣的文章非但不被處罰還被收入精華區, 試問我的「政治諷刺漫畫」究竟所患何罪?! 我再舉數個最近的水桶公告來請益板主, (以下舉例不問立場,藍綠板友都有) ************************************************************************ 作者 JeffyLiaw (ain't no disguise) 看板 a-bian 標題 Re: [公告] Seraphy 水桶三天 時間 Sat Apr 30 19:47:49 2005 ─────────────────────────────────────── 推 Hunterxx:原來人身攻擊無限多次..只有三天? 218.168.167.217 04/30 推 PenFightKing:樓上的你還不是一樣...... 59.104.231.226 04/30 → TeppeiTed: ~~● 140.127.27.131 04/30 推 PCTran:Seraphy你真的很不講理,都浸了還在拉賽 140.114.206.112 04/30 1. 以上四位在公告下推文,全部三天水桶。 2. 修正一下,Seraphy 是當事人,所以回應沒問題,依原處分從今天 算起三天。 3. 對水桶時限有疑問者,請去申訴;說過很多次了,就我個人的立場, 水桶是為了維護看板秩序用的,「懲罰」的功能我會列為次要考慮。 如果連時限都有意見,請去罷免我。 :::::::::::::::::::::::::::::::::::::::::::::::::::::::::::::::::::::::: 上例的板友只因〔在公告下推文〕,沒有任何爭吵或人身攻擊情事, 就被板主逕行浸水桶三天重罰,試問這是哪一國的法西斯法律?! ************************************************************************ 標題 [公告] GunHam水桶3天 時間 Fri Apr 29 22:04:53 2005 ─────────────────────────────────────── ※ 引述《wetteland (微風)》之銘言: : 標題: [公告] 各位扁板使用者請注意 : 噓 GunHam:wetteland根本就該去看看精神科 人格異常 61.228.82.244 04/29 在公告下污辱板主,嚴重挑釁看板威信, 水桶三天。 :::::::::::::::::::::::::::::::::::::::::::::::::::::::::::::::::::::::: 上例板友被浸水桶的原因更妙,因為〔污辱板主嚴重挑釁看板威信〕? That's all? 沒有其他犯罪事實? 這不是唯我獨尊的獨裁判例是什麼? ************************************************************************ 作者 jimmyduh (百般柔情 將化鬼影) 看板 a-bian 標題 [公告] hsuans 水桶3天 時間 Wed Apr 27 23:35:27 2005 ─────────────────────────────────────── 對本板討論範圍與本板板旨有意見 請到政治群組組務板申訴 勿洗板 對板主有意見 請提出罷免連署 或到政治群組組務板申訴 勿洗板 水桶三天 到期自行來信 一系列雞同鴨講文刪除 -- 演藝圈有許純美; 立法院裡有李敖。 :::::::::::::::::::::::::::::::::::::::::::::::::::::::::::::::::::::::: 上篇板主的公告著實令人匪夷所思, 〔對本板討論範圍與本板板旨有意見〕居然不能在本板討論! 請問本板是三位板主花錢買的嗎?還是你們的個人板? 再看文章底下的簽名檔,感覺得出來是搏君一笑的嘲諷幽默, 本來是覺得無傷大雅,但請板主用相同標準來審視, 你自認為無傷大雅的嘲諷,是不是同時也隱含明顯的貶意? 可以自請處分浸水桶嗎 ************************************************************************ 大家可從過往文章知道我立場是偏綠的, 但對於不同立場的網友發言權我絕對予以尊重。 以上長篇大論純粹就事論事,針對板主的治板能力提出抗議和嚴重質疑! 雖然很不願意這樣說,但本板的包容性和自由度顯然比起proma、kmt遠遠不及! 我絕對支持理性討論的精神,也尊重板主制定版規和懲處的權力, 但請不要因此妄自尊大腐化良知,執法動輒採用無法令人信服的自由心證, 尤其毫無預警就祭出浸水桶三天甚至一個月的重罰,連初犯都不放過, 容我這麼說,你們粗暴的治板手腕,給人感覺和大陸BBS的獨裁專制無異! 畢竟你們的權力不是板友賦予,如果你們只想看到你們希望出現的文字, 請離開PoliticMan這個群組,自組一個暢所欲言無人干擾的個人社群。 如果你們只想針對特定範圍的議題進行討論,也請把板規界定清楚, proma板或許是可以參考的對象,看看人家的板面,沒有滿目瘡痍被刪文的痕跡, 卻依然能保持討論不離題,而人家板主只有兩位而已! 無論如何,如果你們還繼續打著a-bian板名,卻總是進行大興文字獄之實, 遲早會遭到板友唾棄! 阿扁總統若知道全台最大學術BBS裡竟存在這樣一個打著他名號, 實則時時悖離他念茲在茲的人權和法治,不知又做何感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6.250.13
VRC174:快去申訴喔!走錯地方了! 61.62.94.197 05/01
AlexKo:水桶時間用其他ID發文,繼續追加水桶... 220.133.51.77 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