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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 引述《olaqe (很愛過誰會捨得)》之銘言: : : 1.前板主果然好大的官威,別的一般的使用者比如我 : : 假設被浸了水桶,大概沒有機會再發文為自己的行為辯護。 : 你少亂扯什麼官威 : 任何人被浸水桶時如果正在瀏覽看板 : 只要他不離開 就可以繼續 po 文跟推文 : 也就是說 : 會跟板主打招呼再 po 文是尊重板主 : 之前一堆鬧板的還持續鬧不肯走 轉真硬,j大不知道他沒有po文的權利了嗎?如果不知道,就不會告知板主,問說 可不可以再po,而是直接po了. 板主卻允許其在處份後的po文行為,而不在j大請求時,明確告訴他,不可以發表文章. 明顯失職!還扯啥沒離開就可以po文之類的話出來, 那我一直掛在扁板,那是不是我被水桶也可以一直po,不受約束? 自己自行處份吧~ 本文已於發表後自行備份~ 另外其他文章業已備份~ -- 發現Q別人的名片檔很有趣. 不過不要Q我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8.2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