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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作者: askemm (KK)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惡搞] 總統核定國務機要費案發票等資料為國家機密 時間: Fri Sep 7 21:11:21 2007 2007.09.07 總統核定國務機要費案發票等資料為國家機密 【中時電子報李永盛/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案出現重大轉折!總統府秘書長葉菊蘭日前發函台北地院,陳明本案相關 發票、傳票及檢方起訴時檢附的編號十至十二的卷證,陳水扁總統已經依國家機密保 護法核定為國家機密。這個動作是否會影響本案的審判進行,備受各界矚目。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的律師李勝琛表示,國務機要費案 的本質,原本即是總統基於機密特權辦理機密外交,馬永成及林德訓只是負責執行。 現在總統核定相關卷證資料屬於國家機密,已證實本案確有機密存在。 李勝琛認為,由於本案涉及機密特權,屬於「統治行為」的一種,檢方原本不該發動 偵查,司法權不宜審查總統的機密特權。本案既經檢方起訴,對於不當的起訴,合議 庭法官也應予以審酌。 相對於辯護律師的說詞,檢方一向認為,本案起訴不涉及機密外交的部分,檢方起訴 的範圍,係針對以不實發票核銷國務機要費的貪污及偽造文書的犯行。因此,台北地 檢署公訴檢察官一向認為,本案應繼續審理,無停止審判的必要。 總統府是於日前發函台北地院,陳明國務機要費案相關卷證已經由總統核定為國家機 密。台北地院今(七)日下午開庭審理時,合議庭法官當庭提示總統的公函給檢方及 被告,對於此一公函,檢辯雙方都表示,將以書面陳報竟見。 一般預料,雖然總統己將本案相關卷證核定為國家機密,但是法院似有繼續審理的傾 向,畢竟司法院大法官作出六二七號解釋,認定總統具有機密特權及刑事豁免權後, 台北地院仍持續審理此案,只是改採秘密審理。 不過,總統核定相關卷證為國家機密,對於法院後續的訴訟進行,會造成何種程度的 影響,仍備受各界矚目。 http://0rz.tw/ef35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53.212 askemm:轉錄至看板 KMT 09/07 21:18 askemm:轉錄至看板 DPP 09/07 21: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53.212
AAAngie:貪污果然是機密…死貪污扁 219.87.252.61 09/07 23:27
toptai2000:已起訴貪污案件,果然是機密,不可告人 61.59.167.218 09/07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