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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fp (Fru:z)》之銘言: : ※ 引述《basicnet (有FANS感謝天)》之銘言: : : 根據這段資料 馬英九沒有以檢具原始憑證列報為原則 : : 逕自將每各月的特支費固定匯一半到私人戶頭 : : 就是利用法規漏洞佔公家便宜 : : 難道每各月都是"剛好"一半無法檢付原始憑證列報 : : 馬市長"好"榜樣 : 除了死忠泛藍 我想沒有人會相信 : "特支費恰好每個月都剛好有一半無法檢具原始憑證" : 馬英九把公家的錢放到自己的口袋裡 剛好就踏在法律的邊緣 : 唸法律的玩弄起法律 果然是得心應手 : 開記者會談財產 自然不會提到特支費這一筆 唸法律玩法律? 總比唸法律連基本法律都不遵守好的多吧! 法律有漏洞就是要改!他守法!你也不能拿他怎樣! 審計部不能信?所以馬先生 有罪? 那麼趙醫師無罪就可以相信! 說別人雙重標準!何不看看自己! 我想也只有深綠會這樣扣中立的人 死忠泛藍帽子! 你打馬救扁 我就施展 打趙棒法破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26.225
imgkiller:雙手支持馬跟趙都抓去關,一視同仁 69.86.80.110 08/07 01:20
angelindark:其實政治人物都關關好XD! 125.230.26.225 08/07 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