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eeon ( )》之銘言:
: ※ 引述《YOYOGIVEME (認真!認真!認真!)》之銘言:
: : 標準? 如果總統府的解釋是正當的 你就不會認為是酸文了不是嗎?
: : 我所列出來的說法可是總統府自己說的
: : 因為是在年底前結清 所以不需申報 也就不會有違法的問題
: : 問我標準可能問錯人囉
: : 應該是要問如果下一個公務人員一樣用這招
: : 試問.....合不合法 該不該罰 用是該用什麼標準呢?
: : 老話一句 對就坦蕩不需遮掩 錯就道歉 不需要一直凹
: : 畢竟總統府的一言一行 教育的都是全國的民眾 不可不慎
: 那個帳戶的本質 你知道是因為什麼原因有這個帳戶的嗎?
: 合不合法 該不該罰 就是法 你自問自答
: 這沒有凹 問題就是凹的是你們 應要把這事講得這麼黑
: 目的這麼清楚了 硬凹的明明就是邱先生 話總是不講清楚
: 你們還總是拿這些不清不楚的話來講 調查局還得拼命幫他查
: 查了他又再拿證據 為什麼不一次將證據拿足 一次定下阿扁罪行
: 還得一次一次分開來
: 利用媒體的意圖明顯
請問該帳戶已經公佈出來是自91年就已存在 那91.92年陳總統申報了嗎?
畢竟帳戶是用他的名子 要報也是規定裡要求的
若是這個帳戶存在的那麼光明正大
試問...會不報嗎? 總統府會回答的進退失據嗎? 副手呂秀蓮會毫無所悉嗎?
邱毅一次又一次利用媒體早已經不是新聞
讓人不耐的是為何報的料都讓總統回答的結結巴巴?
台灣真的需要的是法治(雖然民眾對它已經越來越沒有信任感了)
但是他畢竟是我們最後一道防線不是嗎?
漏報 就請道歉不要再凹了 真的很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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