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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TCT (國造57式步槍)》之銘言: : 良民應該是不能吃啦,良米可以 : 只是有些人認為良民就是一切 看來你喜歡前科犯,比較起來我喜歡良民 : 單是檢視阿扁是很合理,反正你也不碰法條,愛怎麼想都可以 我想的是現在事實證明的東西 : 我上一段才說過,在法院裡指控別人犯罪的要拿出證據,更何況刑事訴訟上的「被告不 : 自證己罪」這可是現代刑法的重要原則。阿扁不說話,你說他默認;阿扁說話,你說他 : 說謊,這個實在點很大 阿扁不說話,結果證據說話了,最後逼著他們要說話→檢調約談阿珍 阿扁選擇性議題說話,結果禮券三次版本都不一樣,要舉的例子多了→確實說謊 我喜歡看事實來說事情,不想活在阿扁沒說謊阿扁沒做錯的幻想世界裡 : 我的天啊,那柯林頓大概得下十八層地獄了吧,尼克森也應該被亂槍打死了耶 : 如果都沒有,那就是台美兩國國民的道德標準不一樣,所以柯林頓和尼克森在你眼中都 : 不是良民? 是的,尼克森一直被唾棄,柯林頓沒放任妻子親家親信胡來吧,他根本不符合我不是 良民的標準,你舉柯林頓是給自己鬧笑話 : 你開心就好 從頭到尾都被我反駁回去壓著打,你還能開心的起來更好 p.s在補充一下,我的良民標準不是法律標準,不是良民不等於犯法, 只是我將這套標準拿來作為是否適任總統的依據,我相信藍綠都適用, 全部都犯的人也不容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242.148 ※ 編輯: jamesppi 來自: 59.117.242.148 (07/16 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