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TCT (國造57式步槍)》之銘言:
: 良民應該是不能吃啦,良米可以
: 只是有些人認為良民就是一切
看來你喜歡前科犯,比較起來我喜歡良民
: 單是檢視阿扁是很合理,反正你也不碰法條,愛怎麼想都可以
我想的是現在事實證明的東西
: 我上一段才說過,在法院裡指控別人犯罪的要拿出證據,更何況刑事訴訟上的「被告不
: 自證己罪」這可是現代刑法的重要原則。阿扁不說話,你說他默認;阿扁說話,你說他
: 說謊,這個實在點很大
阿扁不說話,結果證據說話了,最後逼著他們要說話→檢調約談阿珍
阿扁選擇性議題說話,結果禮券三次版本都不一樣,要舉的例子多了→確實說謊
我喜歡看事實來說事情,不想活在阿扁沒說謊阿扁沒做錯的幻想世界裡
: 我的天啊,那柯林頓大概得下十八層地獄了吧,尼克森也應該被亂槍打死了耶
: 如果都沒有,那就是台美兩國國民的道德標準不一樣,所以柯林頓和尼克森在你眼中都
: 不是良民?
是的,尼克森一直被唾棄,柯林頓沒放任妻子親家親信胡來吧,他根本不符合我不是
良民的標準,你舉柯林頓是給自己鬧笑話
: 你開心就好
從頭到尾都被我反駁回去壓著打,你還能開心的起來更好
p.s在補充一下,我的良民標準不是法律標準,不是良民不等於犯法,
只是我將這套標準拿來作為是否適任總統的依據,我相信藍綠都適用,
全部都犯的人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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