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muta (奇姆塔)
站內a-bian
標題Re: 有趣,突然之間媒體都不轉播了
時間Sun Jul 16 09:06:44 2006
※ 引述《wfelix (青雲)》之銘言:
: 這根本是詭辯
: 李全教的意思是 那880萬的禮券號碼很特殊
: 而吳淑珍及其家人有使用禮券的習慣
: 所以要他們公布『曾經花過的禮券編號』
: 看看是不是這880萬裡頭的
小的昨天剛好在新光三越使用了2500元的禮券,
這禮券來源是公司的三節禮券,
要是今天有個人硬要說我的禮券是我偷來的,他要我說出我『曾經花過的禮券編號』
而我又沒有記下禮券編號的習慣,一般人有這種習慣嗎?
所以這個指控的人說的就是對的?
: 結果陳唐山那是啥回答?
: 那我可以這樣講,總統夫人沒有拿這種東西,她怎麼會有編號?
: 你說你送給我五張招待券,我沒有拿到,怎麼會曉得有編號?
: 我根本就不可能知道。這個話是矛盾的,我說根本就
: 沒這回事,我根本沒拿到東西,你說拿編號上來,我那裏有編號?這是不可能的嘛!」
: 沒有東西就沒有編號,那當然是指沒用過禮券啊!
你這樣子就是在曲解陳唐山的話,
陳唐山所說的,是沒有使用李全教所指控的880萬禮券,
880萬禮券既然不存在,那總統府怎麼會有編號?
: 好比他舉例的,招待券這問題
: 人家質疑有批特殊的招待券消失,編號很特殊,有可能流到你手上
: 要你公布『你曾用過』的招待券編號,看看是不是這批裡頭的
: 這種時候回答 沒編號,當然就是指從沒用過招待券
: 什麼叫一定要拿到這批東西才能有編號?這招待券只發行這批嗎?
: 用過其他批也會有編號,只是會根這批不一樣而已
: 說哪裡會有編號,不就是代表從來沒用過?不然還有啥意思?
這觀念非常奇怪,
當你要指控一個人犯罪時,應該是提出證據證明他犯罪,
而不是"我覺得你有犯罪,請你提出證據來證明你沒有犯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apr/14/today-t1.htm
根據此新聞連結,
國民黨立委李全教昨天也指出,他握有SOGO百貨林姓女會計所提供的關鍵禮券編號,
呼籲檢調介入偵查,並保證如果相關人證、物證有捏造情形,他將辭去立委職務,
永遠退出政壇。
但是國民黨高雄市長初選結束後,李全教委員似乎就不再提禮券案了,
我能否說這其實只是李全教委員為了爭取高市長提名,爭取新聞版面的手段呢?
: 他這種回答 會被說是 意指沒用過禮券 是很正常的
: 就算他本意不是如此,那是他詞不達意的結果 可不是被人歪曲
你可以說你聽不懂陳唐山的話,你可以說他說話說的不好不夠清楚,
但是你不能說他說謊,或是曲解他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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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81.12
→ zusuki:好笑..那880萬里卷有可能一次用完嗎?? 59.104.92.49 07/16 09:43
您有意見請回文討論,不要用一句情緒性言詞說完就跑,
我們希望找出真相,不是打混仗.
※ 編輯: kimuta 來自: 59.113.81.12 (07/16 09:48)
推 ianlin45:硬凹203.203.160.147 07/16 10:28
拿出你的理由來,這樣的情緒性發言對討論沒有幫助
※ 編輯: kimuta 來自: 59.113.81.12 (07/16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