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DP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作者: JokePtt ()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震怒] 第二共合的笑話!!! 時間: Tue Oct 17 12:21:58 2006 各位看官 我找不到"廢棄舊憲 另立新憲"的依據.... 當初修憲是憲法本文中有給國大修憲權 然後透過修憲權制定增修條文 凍結部份本文 轉修憲權給立法院... 現在"第二共和"不想透過立院修憲高門檻 要制定新憲 問題是 現在無論憲法本文或憲法增修條文皆沒有可以 "廢舊憲 立新憲"的文字條文 也就是 "制憲"主張比憲法規定的"集會權" 比"體制外"還要"體制外" 這種沒有法效性的憲法是前無古人 後無來者的.... 要有法效性就先在增修條文中增列可制訂新憲文字 再制定新憲... 不然這種沒有法效性的憲法 前無古人 後無來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180.28
vf3:這本來就是給敏爺"半年觀察期"說法的下台階 10/17 12:2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18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