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zy (cat)
看板a-bian
標題Re: 機巧的律師VS清廉的署長
時間Thu Oct 26 23:26:23 2006
清廉的署長嗎?!一些明顯違法不該做的事照幹!可是泛藍的選民卻視而不見!
他日前坦承,住處電話費「去年底前,不是我付的,行政院如果覺得有瑕疵,我願
意道歉」
郝龍斌已經承認 「去年底前電話費 非我付」這幾十年的電話費都打公家的
,都是公家付的,都是打免錢的!
這樣算不算貪腐呢?要不要要求退選呢?
依照反貪腐的標準!應該退選啊!怎麼還選呢!
為什麼泛藍的人貪腐都不用下台、不用退選,不用退錢,只需要道歉呢?
而泛綠的人貪腐就要下台、就要退選,就要退錢呢?標準何在?
有沒有禮義廉恥呢?一群貪腐的人在反貪腐,這不是很可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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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68.36.206
推 pipi520:一個律師已經夠了,律師不要再參政了 61.216.188.50 10/26 23:34
→ orzy:馬英九也當過律師呀!你是說2008小馬不要選嗎 219.68.36.206 10/26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