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DP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清廉的署長嗎?!一些明顯違法不該做的事照幹!可是泛藍的選民卻視而不見! 他日前坦承,住處電話費「去年底前,不是我付的,行政院如果覺得有瑕疵,我願 意道歉」 郝龍斌已經承認 「去年底前電話費 非我付」這幾十年的電話費都打公家的 ,都是公家付的,都是打免錢的! 這樣算不算貪腐呢?要不要要求退選呢? 依照反貪腐的標準!應該退選啊!怎麼還選呢! 為什麼泛藍的人貪腐都不用下台、不用退選,不用退錢,只需要道歉呢? 而泛綠的人貪腐就要下台、就要退選,就要退錢呢?標準何在? 有沒有禮義廉恥呢?一群貪腐的人在反貪腐,這不是很可笑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36.206
pipi520:一個律師已經夠了,律師不要再參政了 61.216.188.50 10/26 23:34
orzy:馬英九也當過律師呀!你是說2008小馬不要選嗎 219.68.36.206 10/26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