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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偽證被揭穿 真是$#@%$的笨 不過念在你全盤托出 給個緩刑 退堂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1103/4/61w6.html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瑞仁昨日依偽證罪嫌起訴總統府出納陳鎮慧,但也由於陳鎮慧在偵查 終結前坦承犯行,檢方也依刑法相關規定要求院方在有期徒刑宣告後予以緩刑。 起訴書指出,陳鎮慧係總統府第三局出納,於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二十八日、九月五日、九 月六日、九月二十日、十月十四日在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台北特偵組檢察官偵查「國 務機要費案件」時,以證人身分接受檢察官訊問。供前具結,並經告以刑事訴訟法第一百 八十一條之拒絕證言權利後,對於「前總統府機要室主任曾天賜有無因為執行某秘密外交 ,而多次申領國務機要費,總共領取數額為何」之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竟為虛偽之 陳述。陳鎮慧並偽稱曾天賜自民國九十二年下半年起,即多次交付發票予其請領國務機要 費,歷來總共領取約新台幣九百萬元等語,並多次於指認扣案發票時,指稱其中多張係曾 天賜提出者,數量達新台幣七百多萬元。至九十五年十月三十一日陳鎮慧經檢察官當庭改 列為偽證罪被告,並告以曾天賜、種村碧君、林德訓均已坦承偽證犯行,陳鎮慧始坦承曾 天賜提出之發票並未如其先前做證時所述之數量,其先前指認為曾天賜提出之發票,實際 上大部分均係吳淑珍所提出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9.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