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PPON (相信台灣堅持改革)》之銘言:
: ※ 引述《Harakiri (熊寶)》之銘言:
: : 假如貪一千萬對總統而言太少 不算貪污
: : 那能否請我們敬愛的法學巨擘 陳水扁明示
: : 為全國公務員訂定貪污罪的最低消費額
: : 讓我們這些平凡愚昧的老百姓 在茫茫法海中
: : 有一盞明燈可以依循
: 笑話,你不知道微罪不罰的原則嗎?
: 如果我偷你一張紙,法理上算不算偷?絕對算....
: 但是如果你去告我,監察官會判我不起訴,而訓誡你不要浪費司法資源
: 阿扁涉嫌貪一千多萬,如果我是檢察官,就通通不起訴了
這是我聽過最讚的辯護
對啦 比例原則要顧及
可是貴為總統,沒把屁股擦乾淨被爆出來,
然後再跟大家說
1000萬不算貪污
這應該是在羞辱我們的檢調系統吧
--
http://tw.myblog.yahoo.com/kevin-lai12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43.2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