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kwtb (為啥好友都是男的 凸\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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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馬若不被起訴 扁國務費案等於是冤案
時間Sat Nov 18 12:29:54 2006
※ 引述《smalltwo (獎金獵人-風颺)》之銘言:
: ※ 引述《tinmar (tinmar)》之銘言:
: : → tinmar:馬已承認將特支費報財產 192.192.13.102 11/18 10:35
: 拿現金拿支票的
: 如果有花不完的錢
: 會到哪?
: 難道不在財產申報裡面?
: 你沒辦法證明就說一聲
: 不要說誰說的誰說的斷章取義
: 馬英九說的明明就是全部
: 有沒有花完不知道
: 自己的帳戶自然要申報
: 難道領現金的用不完自己會弄個罐子把錢放起來?
: 匯款領現金領支票根本就不是問題
: 當然帳戶完全隔開的可以區別
: 領現金跟支票的呢?
: 有沒有用完要怎證明
: 你根本沒法證明
: 用特支費交水電費的怎不見你打
對某些泛綠而言
不管什麼錢進入個人手中
要學阿扁故意忘記申報財產,
要學阿扁故意補申報好幾次還不知道有沒有申報完
這樣才叫清廉
這樣才叫愛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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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78.201
→ wkwtb:話說吳淑珍的鑽錶申報了沒? 210.240.78.201 11/18 12:33
推 wefun:推忘了申報 203.73.173.182 11/18 12:59
噓 Darius1979:所以被抓到就捐出來或推給幕僚就沒罪啦 218.160.64.30 11/18 13:04
→ skyline99:誰做的責任就在誰 對不對? 220.142.30.60 11/18 13:19
→ skyline99:還是樓上到現在還搞不清是誰貼發票的? 220.142.30.60 11/18 13:20
噓 ArthurDX:綠營不是說相信司法嗎?現在又喊司法不公 218.166.177.51 11/18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