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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nmar (tinmar)》之銘言: : 泛藍對單據部份的嚴苛與對不單據的放鬆: : 1.不需單據部分, 馬與全台6500人皆會有問題, 所以就放鬆不要管了? 可以管啊!只是要管也是先管阿扁的 國務機要費不用單據的四年至少一億 你又知道阿扁有沒有污走?? : 2.嚴苛對待需單據部分, 難道全台6500人就不會有問題? 問題的重點在 需單據的阿扁都用來買自家珠寶了 我嚴重懷疑阿扁認為需單據的也是我的錢! 那不需單據的是不是全被他幹走了?請審計單位和法院追討回來! : 還是說因為假報發票是余文, 與馬無關, 所以需單據部分就應嚴苛? : 總之, 所謂6500人只是泛藍工具, 不利馬就拖6500人進來, 有利馬就不管6500人死活. : 既然是制度問題, 需不需單據都會有問題, 乾脆全視同薪水, : 這樣6500人就解套, 也不會浪費司法資源. : 阿扁單據部分有問題, 6500人也不可能完全沒問題. 那就查啊!因循苟且不代表就是對的 但陳瑞仁絲毫不查扁的不需單據那部分 侯寬仁卻猛查馬的不需單據那部分 請問標準有一致嗎? : 不需單據用掉的可能私用, 這跟需單據私用一樣, 只是前者不易查, 後者易查. : 因此去追究單據與否, 是沒意義的, 這僅是制度問題. : 既然法務部說特別費是實質薪資, 那需不需單據, 都應視同薪資. : 否則法務部的這種解釋很怪異. 我告訴你小綠人白目在哪裡 你根本無法證明不需單據的部分首長有沒有用完 因為錢是等量化的單位 不是東西進來a就要還a 進b就還b 特支費在同一個帳戶有匯入就要等量匯出 不然就是貪污 根本是腦殘邏輯! 每個人不止一個帳戶 放錢的地方多的是 我銀行匯入一萬元 家裡我剛好有五千拿去發員工紅包 請問一萬元都被我拿走了嗎?那家裡的五千是什麼東西? 扁已經沒救了 打馬他一樣沒救 第一個想要拖別人下水的就是保扁的那群人 現在還有膽指責馬拖別人下水?笑死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201.219
magecandy:推 依此邏輯就算該錢只匯不出也不涉貪污 221.169.96.63 11/29 20:25
magecandy:因為辯稱用其它錢付掉 檢方根本無法証明 221.169.96.63 11/29 20:27
magecandy:馬沒有花光那一半不須單據的特支費. 221.169.96.63 11/29 20:28
magecandy:所以 陳瑞仁才只查阿扁要單據的那一半. 221.169.96.63 11/29 20:29
souldragon:照陳瑞仁的標準 幹嘛查不用單據的..125.232.201.219 11/29 20:41
magecandy:所以管碧玲才說接受陳瑞仁標準查她老公. 221.169.96.63 11/29 20:42
souldragon:給侯寬仁或其它人辦 扁全家都得坐牢125.232.201.219 11/29 20:45
aagogogo:此篇被檢舉囉 有人對號入座囉 211.74.110.37 11/29 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