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thbug (專業討債人‧乙級證照)》之銘言:
: 一群人住在台灣 (或是住在國外,繼續領著台灣的月退俸/18%)
: 他們要的不是公理、正義,他們要的是過去的優越和以為即將回鍋的權利!
: 台灣人的懦弱和鄉愿,換來的只有更不堪的欺凌!
: 對不起!我主戰!
: 我只能說
: 吳淑珍跟邵曉玲所受的差別待遇之大,應該會讓更多的台灣人覺醒吧!
???
對一個涉嫌污國家的錢的人
還想要一樣的同情
我只能說
真是無恥到家了
有差別得遇是當然的
因為二者的情況不同
當然有不一樣的待遇
我是不懂台灣人要覺醒啦?
覺醒說a 國家的錢是應該的嗎?
拿國家的錢來買珠寶發票是應該的嗎?
不然要覺醒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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