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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eveYoung (史提夫樣)》之銘言: : ※ 引述《freeclouds (轉變自己生活方式)》之銘言: : 既然我們有我們連署和罷免的規則 : 我們就應該先遵守 : 不過還是謝謝你提醒我也讓大家知道我有這項權力 : 此事在我心中自有分寸 : 事情馬上就要結束了 : 希望大家再等等 扁版版主又再次破壞版上的文章 難道這不構成行政處份的要件?? 如果罷免不成功的話 你是不是要用行政處份權直接把他拔掉?? 我不知道該怎麼講 想來想去都覺得怪怪的 反正就是 既然版主的嚴重失職毫無疑問 那麼就算沒有罷免的 小組長是不是也該出面處理 如果以上成立 那有沒有罷免不是都沒有差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0.1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