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kyhawk (冰城城主)》之銘言:
: ※ 引述《freeclouds (轉變自己生活方式)》之銘言:
: 嗯.. ^^
: : 但是有經過連署總比私相授受好吧
: : 要處理版主的問題其實應該當出小組就應該制定出一套懲戒版主的規定或規範
: : 每次都由大家來提案罷免連署然後在爭論不休,實在很累
: 是很累沒錯 但是罷免案本來就是大家很不願意見到的事啊 ^^
: 誠如你所說的 是最終手段..
: 我只是希望 把之前提到的 "以沒被罷免當作民意基礎" 來當成一種折衷吧
: 因為我還是覺得 版上還是隨時都有版主在 比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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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解釋過我的立場嚕
: : 如果有一個不講道理,任意胡作非為的版主管理版務,我寧可不要有版主
: : 正如如果一個政府只是一直欺負老百姓,胡作非為,當然我們就可以去推翻他一樣
: : 這也是美國憲法的精神阿,也是現在大多數的民主國家的精神
: : 版主是來解決問題,不是來製造問題的
: 這我也同意啊 但是這有點預設立場不是嗎?
: 那是不是也可以說 在原版主已經被罷免了
: 剩下的版主存在與否完全看版友的情況下..
: 應該多少會乖一點吧? ^^;
這個不一定,如果是有一些存心就是來亂的
我覺得依照一定的程序來做事情比較好,而且最好作什麼都有其依據
或許這是我學法律的人所講究的程序正義和制度合理權力有源的原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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