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eeclouds (轉變自己生活方式)》之銘言:
: ※ 引述《skyhawk (冰城城主)》之銘言:
: : 然後讓 "副版主" 失去權限時版上亂成一團嗎?
: 如果該副版主跟其原版主一樣會製造一樣的問題時
: 而且大家已經顯然已知時,對方又一直在被罷免案成立前一在提副版主人選
: 那麼罷免案會不會沒完沒了
=>>這個問題簡單,版主的薦任權是小組長可以管制的..
: : 你的論點我大概了解了 但是實際上的運作會有問題
: : 如果 "副版主" 不得民心 自然會有人罷免
: : 應該沒有必要揣測民意吧...
: 我並沒有說副版主不能當版主阿,只是需要經過申請連署的程序
: 既然你覺得副版主自然作不好會有人罷免,那你知道罷免和申請擔任版主
: 那個可行性比較高嗎,罷免案曠日費時,而申請連署案相對容易
=>>這個就不得不要說明一下,本來的設計就是希望罷免難而申請連署易,
但是罷免跟連署的時限其實理論上相同,這個在連署時應該是設定好的..
而其實門檻也差不多,若同時採記反對意見,則事實上難度根本沒差。
今天會出現問題有個關鍵就在於,使用者把連署看得很簡單,
輕視連署的結果造成自己喜愛的看板被個騙子收去玩,
事實是沒有人真正重視看板自治的民主過程,輕忽連署本身的效力,
但是既然連署已經是藉由基層來行使權力,那麼對於連署結果又必須要給絕對尊重,
否則自治精神將蕩然無存。
: : 不知道如果把 "沒有人成功地罷免" 做為繼續擔任版主的正當性
: : 可不可以接受呢?
: 這是值得討論的問題.這就是我當初想法中比較難以突破之處
: 但是因為我覺得版主的擔任都需要有民意基礎
: 既然提案申請連署版主並不會很難,如果大家支持該原版主續任
: 自然就會提案連署他來當版主了
: : 版主在當上版主後行為都是獨立的...
: : 要另一位版主為原版主在的行為負責
: : 我覺得並不是非常地 "理所當然"...
: 因為薦任的版主他會擔任版主的理由是因為原版主的的推薦而上任
: 並無經過大家的連署同意阿,當然在版主發生問題的時候,身為副版主之人
: 也應該一併負責...
=>>老實說,我可以理解你的看法,權力的賦予與剝奪的一致性。
但我還是覺得多此一舉:P
這個成文法會導致一個被薦任版主先天上的權力弱勢,但是權限本身一樣的話,
實在沒理由這麼多事,直接視為同一且獨立會比較恰當。
而且實務上罷免版主的理由本身小組長是必須嚴加審核的(連署亦然),
一般而言為免爭議多採取實務管理行為缺失的審核。
(例如精華區編纂、PO文章((只有這些看的到))等等)
對於看板討論等等抽象的認定往往較為寬鬆,也就是說,除非行為極其嚴重,
否則不應處理(這是我當小組長的時候啦:P)
既然以版主個人管理行為為罷免標準,連帶負責其實不太必要,
罷免本質上就是基層發動的行為,連帶責任的認定交由罷免者決定,沒什麼不可以。
也可以省去所謂正副之分,造成無謂的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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