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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ttLaw 看板] 作者: Pissaro (惹熊惹虎就是不可惹太座) 看板: PttLaw 標題: Re: 濫用權力的板主 時間: Tue Jun 4 01:49:05 2002 ※ 引述《Iamaidiot (隆.貝多芬)》之銘言: : ※ 引述《jzs (霧嵐氤雨)》之銘言: : : 有!!就是把他給罷免 : : 但是我第一次見到 : : 要罷免一個做的那麼爛的版主 : : 還要搞到200人以上贊成還不一定過的了.. : 罷免案還沒過他就先把文章都砍光了 : 之前就這樣惡搞一次 : 搞的板務小組長出面救回文章 : 現在又.............. : 不准討論罷免案的文章存在就算了 : 連我們建議事件結束後訂立新版規的文章都砍的一乾二靜 其實a-bian板的文摘(按tab)裡是有關罷免案的文章 但是只有比數 但是之前我跟你討論的板規 他硬是不收 真是不曉得為什麼 -- 這個世界上沒有一條路是通向未來的 未來這種東西是要在你全力奔跑過後才會出現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147 ※ 編輯: Pissaro 來自: 140.112.214.147 (06/04 01:49)
Iamaidiot:看到他的表現 我想說:彼可取而代之 推薦自:218.184.55.145 06/0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4.5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