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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ttLaw 看板] 作者: himitsu (shiawase ni naru) 看板: PttLaw 標題: Re: 濫用權力的板主 時間: Tue Jun 4 10:30:28 2002 ※ 引述《Iamaidiot (隆.貝多芬)》之銘言: : ※ 引述《jzs (霧嵐氤雨)》之銘言: : : 有!!就是把他給罷免 : : 但是我第一次見到 : : 要罷免一個做的那麼爛的版主 : : 還要搞到200人以上贊成還不一定過的了.. : 罷免案還沒過他就先把文章都砍光了 : 之前就這樣惡搞一次 : 搞的板務小組長出面救回文章 : 現在又.............. : 不准討論罷免案的文章存在就算了 : 連我們建議事件結束後訂立新版規的文章都砍的一乾二靜 是的 我才波一篇文章 就被刪除然後浸水桶了 原文如下 作者: himitsu (shiawase ni naru) 看板: a-bian 標題: [問題] 很奇怪哦 時間: Mon Jun 3 20:56:16 2002 如果這個小組的組長答應的話 那我們當然是可以去那邊討論 不過那邊都已經是專門用來連署的了 在那邊討論像話嗎 還是你們又想開個"討論罷免版"啊 很像你們一貫的作風啊 怎麼不去那邊申請 本來要討論罷免一個版的版主 當然就是要在那個版討論啊 你有聽說過一個民主國家 當民眾想要罷免總統時 結果總統下令不準在國內討論宣傳 只能去國外講的嗎 不過把UED你們這群人比喻作民主國家的總統 實在是太高估你們了 你們充其量只能說是共產黨、法西斯、納綷和日本軍國主義的迷信者 假民主之名行專制獨裁之實 煽動群眾策動革命 怎麼 怕了啊 看到比數又拉開一點就來這邊把文章刪除掉哦 殺死UED及其分身黨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9.57.12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9.57.12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4.5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