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PttLaw 看板]
作者: FantasyRyu (眩惑之龍) 看板: PttLaw
標題: Re: [檢舉]YOSHINORI版亂象叢生!
時間: Fri Jun 7 21:17:05 2002
※ 引述《Junchoon (哀悼硬碟)》之銘言:
: ※ 引述《FantasyRyu (眩惑之龍)》之銘言:
: : Junchoon站大在扁板發下豪語說只要有證據就辦,現下證據確實,跑也跑不掉,
: : 就不曉得是否會不會過幾天就不了了之。
: 一一列出來吧...
誰管牠們分身怎麼樣,難不成還要浪費時間去抓。正如前面網友說的,連相同IP都
可以有人掰出白爛理由說是認同對方是正港的台灣人,所以才把ID帳號密碼借他。
節錄PTT關於板主的站規:
符合下列之一條件者,得將予以免職
1.連續十四天未上站。
2.連續七天未參與討論。
3.連續三十天未編輯精華區
(班版、站民團體、聊天、心情類的版不受此限)。
4.利用版主權力非法賺錢。
違反第四項者,永遠不得擔任版主職務
光是用第四項站規,不只YOSHINORI板,牠轄下十數個看板的板主權都應該摘除掉,
並且永遠不能擔任板主。
前天的十大紀錄難道不夠明確嗎?還是牠們主要目的不是賺錢而是賺發表數,所以
不受站規規定?
除非是改寫站規,讓板主協助產生合法可連署ID的手段直接合法化,不然請大刀闊
斧做出明確的處理。事情發生這麼久,PTTLAW依然不動如山,令人心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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