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sinTai:提憲法的規定蠻可笑的..去申請釋憲好了 推薦自:61.59.156.188 06/14
※ 引述《vict (陽光操場)》之銘言:
: ※ 引述《GeorgeC (我是生氣伯伯)》之銘言:
: : 恩 我會列入考慮的 謝啦
: 非常歡迎啊...
: 敬請賜教...白吃!
----
劃線部份便是公然侮辱,雖然以同音異字的方式來表達,
但已經達到一般人足以明白的程度.可以依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第一項
提起刑事告訴;同時依民法一百八十四條提出精神損害賠償,還可依
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提出侵害名譽的賠償.
另外,就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部份,可提出憲法第二十二條
作為依據:「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
均受憲法之保障.」當然包括 擁有健康精神狀態 的權利.
--
我不以我的「出生地」為榮,雖然她是那麼美好.
我也不以我的「居住地」為耀,雖然她是那麼華麗.
我只知道,我是一個完完全全的地球人,
我的祖國,是那浩瀚無邊的宇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