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e4:原來一兩句髒話就可以損害賠償 呵 ^^ 推薦自:61.224.4.249 06/14
※ 引述《Alfred (Keine Ahnung)》之銘言:
: ※ 引述《yuoo (夢中飛翔的王子)》之銘言:
: : 辱侮的證據確鑿,我看了之後都覺得
: : vict做得太過份了.
: 好吧,「辱侮」就先不講了,
: 請問丟水球是公然嗎?
: 非法律科系的朋友請參照刑法第三百零九條……
丟水球的確不算公然.
因此,並不成立「公然侮辱罪」,
在刑事上可以免責.
但是,侮辱的事實未變,
可依民法一百八十四條提起告訴
要求精神損害賠償.這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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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以我的「出生地」為榮,雖然她是那麼美好.
我也不以我的「居住地」為耀,雖然她是那麼華麗.
我只知道,我是一個完完全全的地球人,
我的祖國,是那浩瀚無邊的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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