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e4:一付很有根據的樣子 卻不附來源 豈不矛盾 推薦自:61.224.19.90 06/11
※ 引述《yuoo (夢中飛翔的王子)》之銘言:
: : 今天存不存在這個判決是一個客觀事實,
: : 你要提出來當你的論據不應該告訴大家是那一號嗎?
: 如果我是在法庭上和人抗辯的話,
: 那是應當將所有證據的細節都提出來的.
: 但是,我現在只是在和板友閒聊,
: 提醒他們一些可能招致的法律問題,
: 也就沒有必要寫得那麼詳細了.
: 這裡並不是法律板,沒有幾個板友
: 會理會那個判例是出自第幾號的.
但是你講的東西已經讓人懷疑到底是不是真如你所說的了,
難道還不應該告訴大家講清楚一點嗎?
: : 連判決跟判例的不同都不知道,
: : 還跟人家談常識?
: 依一般人的常識來說,判決就是一個例子嘛!
: 說它是個判例有何不可呢?
: 如果我說:「有那麼一個判決的例子.....」
: 我相信你就不會鑽牛角尖了.但是,對於一般人來講,
: 「判決的例子」不就是「判例」嗎?
: 記住,我是在和一般的板友交談,而不是在寫法律考卷.
: 不管怎樣,還是謝謝你的糾正.
你要這樣拗我也沒辦法,
但是判決和判例有多大的差別,你應該心知肚明,
不管是跟誰說話都不應該犯這種錯的。
尤其是你是以「法律上可能有的責任」當作你的訴求時,
你就應該認真一點。
因為判決之間常常出現不同結論的看法,不足以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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