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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uoo (夢中飛翔的王子)》之銘言: : : 今天存不存在這個判決是一個客觀事實, : : 你要提出來當你的論據不應該告訴大家是那一號嗎? :    如果我是在法庭上和人抗辯的話, :    那是應當將所有證據的細節都提出來的. :    但是,我現在只是在和板友閒聊, :    提醒他們一些可能招致的法律問題, :    也就沒有必要寫得那麼詳細了. :      這裡並不是法律板,沒有幾個板友 :    會理會那個判例是出自第幾號的. 但是你講的東西已經讓人懷疑到底是不是真如你所說的了, 難道還不應該告訴大家講清楚一點嗎? : : 連判決跟判例的不同都不知道, : : 還跟人家談常識? :  依一般人的常識來說,判決就是一個例子嘛! :   說它是個判例有何不可呢? :     如果我說:「有那麼一個判決的例子.....」 :   我相信你就不會鑽牛角尖了.但是,對於一般人來講, :   「判決的例子」不就是「判例」嗎? :     記住,我是在和一般的板友交談,而不是在寫法律考卷. :   不管怎樣,還是謝謝你的糾正. 你要這樣拗我也沒辦法, 但是判決和判例有多大的差別,你應該心知肚明, 不管是跟誰說話都不應該犯這種錯的。 尤其是你是以「法律上可能有的責任」當作你的訴求時, 你就應該認真一點。 因為判決之間常常出現不同結論的看法,不足以為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30.136.157
ie4:一付很有根據的樣子 卻不附來源 豈不矛盾 推薦自:61.224.19.90 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