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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vajava (自強不息厚德載物)》之銘言: : ※ 引述《Hanlin (殺人化學工程師)》之銘言: : : 沒有,但是被告的機率大增 : : 所以不鼓勵 但是也不嚴格禁止(個人習慣不同) : : 這些都屬於告訴乃論的 有告我就辦 被辦別怨我 : : 內容從寬判定 我會憑良心秉公處理 : : 若再不服只好上訴pttlaw了 反正有專區可以保留證據 : : 請勿留在本版討論 : 我認為如果網友發生互罵鬥毆的情事, 請問一下怎麼鬥毆阿? 打螢幕唷? -- 單身≠全民公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5.1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