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vajava (自強不息厚德載物)》之銘言:
: ※ 引述《Hanlin (殺人化學工程師)》之銘言:
: : 沒有,但是被告的機率大增
: : 所以不鼓勵 但是也不嚴格禁止(個人習慣不同)
: : 這些都屬於告訴乃論的 有告我就辦 被辦別怨我
: : 內容從寬判定 我會憑良心秉公處理
: : 若再不服只好上訴pttlaw了 反正有專區可以保留證據
: : 請勿留在本版討論
: 我認為如果網友發生互罵鬥毆的情事,
請問一下怎麼鬥毆阿?
打螢幕唷?
--
單身≠全民公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5.1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