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nchoon (哀悼硬碟)》之銘言:
: ※ 引述《superQ (頭髮QQ的)》之銘言:
: : 請教一下...
: : 根據這條判決
: : 是不是說只要是UED擔任板主的任何一個版
: : 若該板有其他的板主
: : 而可證實同一個版另外那個非UED的ID的人
: : 是為UED的分身
: : 即可以剝奪/取消那個非UED之ID的板主資格呢??
: 一個人不能用兩個以上的帳號擔任同一個版的版主
: 這是一般性的原則
: 不管是不是UED都適用...
那除了這樣的裁決沒有其他的處罰嗎??
明知道不可以..
卻又犯..
只有這樣的處分嗎??
難不成只有分身的ID有事
原ID都沒事
似乎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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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00.97.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