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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see (我了解)》之銘言: : ※ 引述《plover (互相傷害的錯覺)》之銘言: : : 等回給。 : 唉,簡單的問,叫人家小朦朧,算不算是汙辱人,能不能在這裡post? 如果當事人自己願意接受,自己同意就不算阿 根據刑法的觀點... 法益持有人的同意或是可推測其同意 都是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 這個爭議我想大家就不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26.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