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
看板a-bian
標題Re: 針對17988公告,我不服氣
時間Mon Apr 24 12:21:06 2006
※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銘言:
: 嘖
: 這幾位版友衝著我來
: 對人不對事
: 之前版主也針對我對人不對事罰了三天的水桶
這裡要說明一下 之前對人不對事的部份公告列出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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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過去判例 指名道姓就太超過了
水桶再加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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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水桶三天,是因為您在 chrislux 的文下面推
推 mstory:好文,請urban 先生看一下吧 163.25.98.135 04/16 22:25
指名道姓針對其他使用者 如果您用『警告』當關鍵字搜尋過去的公告
會發現在別人的文章下推文有對人不對事嫌疑但未指名道姓的都是警告一次
第二次才水桶三天 跟您一樣指名道姓而被水桶三天的
請看 3/25 公告 giorno78 跟 anlo 水桶三天 他們只是這樣寫
推 giorno78:樓上那h什麼的 你現在是想圍什麼救什麼?? 59.117.193.170 03/25 22:16
推 anlo: 樓上那h什麼的 你現在是想圍什麼救什麼?? 140.121.214.213 03/25 23:06
還沒有點名其他使用者的 id 就被處分 您都寫清楚 urban 整個 id 了
這樣被水桶三天不能說不公平吧 同時公告內容也說明是因為指名道姓才水桶
不然一樣是警告一次
: 哦
: 對他們對人不對事
: 就可以警告
回來看 czt 的推文
噓 czt:m大師好久沒來捏 61.64.171.18 04/23 16:02
噓 czt:終於出水桶了 恭喜! 61.64.171.18 04/23 16:08
您提出檢舉的時間是 16:13 所以這兩行推文都是在您檢舉之前就已經發表
如果 czt 沒有後面的『終於出水桶了 恭喜!』 那麼依照過去判例就是水桶三天
但是他後面的第二行讓板主判斷他的推文並未針對您個人
因為無論是支持藍或綠 對於有自己立場且堅定不移的人
無論我們是否同意他們的論點或看法 我們都應該給予應有的尊重
所以板主雖然不太認同您發表的文章 但在 #17485 的公告已經明白表示
板主認為您是來認真參與討論 原因就是您每篇都長篇大論 花很多時間打字
二月份您剛來時因為不瞭解所以曾經用廢文連發處分您
之後未再有類似判決也是因為認定您是一位立場堅定的藍軍支持者
您所檢舉的另外兩篇推文會警告一次
一是依照過去的判例如未指名道姓 第一次只給予警告
二是因為推文內容偏離討論主旨 且已經有對人不對事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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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51.132
推 mstory:soga...好吧,那我了解了,我會依版主規定 163.25.98.135 04/24 12:28
→ mstory:行事的,感謝版主的說明 163.25.98.135 04/24 12:28
推 mstory:還有忘了一件事,請版主不要說我是藍軍堅定 163.25.98.135 04/24 12:48
→ mstory:的支持者,這種行為實在是跟扣帽子沒啥二樣 163.25.98.135 04/24 12:48
→ taligent:我本來要寫堅定反扁的選民,可是擔心您對 211.20.51.132 04/24 12:51
→ taligent:這樣的稱呼有意見,以後不會再說您是藍軍 211.20.51.132 04/24 12:52
→ taligent:的支持者 211.20.51.132 04/24 12:52
※ 編輯: taligent 來自: 211.20.51.132 (04/24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