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mmyduh (溫哥華島土撥鼠)
看板a-bian
標題Re: [公告] 再重申一次 嚴禁無斷轉載
時間Fri Jul 23 02:28:39 2004
: 推 haxioujin:那麼轉載報導算不算啊? 140.118.238.156 07/22
很簡單的道理吧...@@
轉載報紙雜誌上的報導,並未違反著作權法,
但是該文章的著作權仍屬於該出版人或著作人,
而不屬於將文章轉載到這裡來的使用者A,
因此轉載的文章若再被使用者B轉載到別的地方去,
此時使用者B並非侵害使用者A的著作權。
倘若使用者A在轉載報導時,同時寫了他自己的心得感想或眉批,
那麼該篇文章內就有屬於使用者A的著作權了,
使用者B要轉載的話,
一是得到使用者A的同意,
不然就是轉載時排除使用者A所著作的內容。
還有一種情形,就是報導內倘若註明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那麼即使他是一篇新聞,也是不能轉載到BBS上來的,
萬一被著作人抓到,那是要吃官司的,我可保不了你。
如果你取得了該篇報導著作人的許可,將他貼上來了,
那麼其他使用者就不能轉載該篇文章,要轉載的話還是要得到著作人的同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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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那麼多,又很複雜,其實大家只要遵守網路禮節就好了,
從外面轉載報導進來,一定不能亂改報導的標題,一定要註明出處、作者,
有超連結的話更好,
要轉載板友的文章,一定要先取得板友的同意,
大家養成好習慣,麻煩事就會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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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51.180
推 haxioujin:哎呀~我不是學法律的...自然不懂~呼 140.118.238.156 07/23
推 GOJAM:第三段有待商榷.只要是新聞報導都可以轉載 218.166.132.30 07/23
→ GOJAM:網站上註明未經同意不得轉載,應是指報導之 218.166.132.30 07/23
→ GOJAM:外的著作.新聞報導任何人都可轉載,此見於 218.166.132.30 07/23
→ GOJAM:著作權法. 218.166.132.30 07/23
推 jimmyduh:感謝樓上大大指點 :) 210.62.72.245 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