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版精神如前篇所述
故此部分敘述則是必要時版主依法處罰的權限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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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色部分為新修正部分
砍文原則:
1.出現髒話者 — 砍。
2.對版友進行人身攻擊者,經人檢舉,而版主認定無誤 — 砍。
3.將討論版當恨版用的文章 — 砍。
4.貼商業信或A級文章、圖片者 — 砍。
5.灌水 — 砍。
6.文章離題太遠時請新開主題討論,內容明顯偏離者 — 砍。
7.轉貼文章不分政黨理念請一律附上作者及出處,並不得擅改標題,
違者如有人檢舉則 — 砍。
附註條款:
1.關於砍文方面,將於精華區設立一暫存資料夾,兩週內被砍的文章暫時
收錄於該區備查,若版友認為有誤砍情事發生,請直接向版主反應,版
主將給你回覆。
2.基本上版主不應過度干涉看板討論,但在衡量適當狀況下,版主有權主
動執行原則上需經人檢舉才處理的看板文章管理工作。
3.請討論者衡量情形,叫囂挑釁的文章請勿迷路,恨版才是他們的歸宿,生錯
地方的文章只能長眠於刪文區了。
水桶原則:
1.人身攻擊或出現髒話者,經人檢舉,版主認定無誤之後,視情節輕重,
設12小時~二週水桶。
2.貼商業信或A級文章、圖片者,經由版主直接認定,設永久水桶。
3.轉貼文章不分政黨理念請一律附上出處,違者如有人檢舉,則設水桶一週。
3.被浸水桶者在期限內請忍耐,若被認出以分身發言則同樣設水桶一週,
並追加原ID水桶期限一倍時間。
4.基本上版主不應過度干涉看板討論,但在衡量適當狀況下,版主有權主動執
行原則上需經人檢舉才處理的看板文章管理工作。
5.以上違規事項,累積得加重罰則。
6.對於符合砍文標準之文章其原作者,可由版主視情節輕重判斷,
設12小時~二週水桶。
7.對違規版友,版主有責任與其溝通協調。
然而在以下特定情形下:
(1)惡意鑽版規漏洞,意圖造成版面混亂者。
(2)對已作出之判決明顯不服,經溝通無效而持續擾亂版面者。
版主有權力行使特別命令,浸該版友水桶一年,該期限在效力上相當於無期徒
刑,促請該版友至aboutnew向版主提出不信任案,交由諸版友公評。
附註條款:
1.設水桶時版主會於版上公告原因及期限。至於水桶名單及有效期限,則一併
附在精華區中,供大家查閱。
2.新增水桶名單資料夾,確實登錄被禁水桶之ID及其事由 作為加重處罰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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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同從下棋中所領悟到的一樣
沒有付出任何犧牲卻想得到成功 不啻是痴人說夢
因此 當付出的代價可能過高時 我絕不強求所謂的完美
權衡輕重得失 利高於弊 便無所不可為
我相信 小小進步的堆疊 才是成功的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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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