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foo (阿福)》之銘言:
: ※ 引述《kageyama (歿)》之銘言:
: : 其實你這裡遇到的問題是我之前說的「以偏蓋全」。就像「台北人
: : 是勢利眼」這句話,聽在不是勢利眼的台北人耳裡,當然刺耳,但
: : 刺耳的原因不是「台北人」這三個字本身,而是「台北人有勢利但
: : 也有不勢利,而我是後者」。事實上台北人裡有沒有勢利眼?確實
: : 是有的,只是不能代表全部。
: 「台北人是勢利眼」一句,貶語在「勢利眼」,不是台北人。
: 如果「台北人」一詞本身是貶語,台北人就該採取行動抗議歧視行為。
: : 回過頭來看台客,會不會有人拿台客去形容林志玲?不會。原因就
: : 在於現在的台客所代表的歧視,是臺灣主流社會對臺灣次文化的歧
: : 視,換言之,是同為臺灣社會中的兩股文化在衝突,而不再是最早
: : 期外省人對本省人的整體歧視。所以我說台客當然是貶低用語,但
: : 貶低之處不在於臺灣不臺灣(我不敢說現在完全沒有把台客當省籍
: : 歧視的用法,只是這已不再是目前多數使用台客者的心態),而是
: : 自以為高尚的臺灣人,對其他被標上沒水準的臺灣人的歧視。
: 台客的貶低之處不在於台灣不台灣,那為何不用中客或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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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一下這個好了
台客之所以會有貶低的意思
其實是使用者與被使用者賦予文字意義(或者是生命吧)
使用者使用台客這兩個字來歧視另一方
而被使用者在接受台客這兩個字時
產生了被歧視的實質感覺
因此雙方同時對台客這兩個字確定了他歧視的定義
所以貶低才會確立
也因此 為何不是中客或是支客
同樣的邏輯套上去
以arfoo為例子(只是例子)
arfoo版友使用中客跟支客歧視我erosyang
在歧視與被歧視的過程中
當被歧視一方對於歧視辭沒有產生歧視感時
那麼歧視辭就不會產生歧視的效力
甚至於反過來說 我笑對方說話用語很好笑
這時候有第三者進入認同我的說法
因此我和第三者成為多數
而arfoo在使用他所認定的歧視用語時
反而會被多數嘲笑
而在社會發展下 arfoo可能不再用這個辭
因為他不想被多數人歧視跟嘲笑
(以上是文字意義的簡單發展過程)
至於為何是台客而不是中客跟支客
那是另外一個討論話題了
: bad language這麼多,為何將台字做連結可以容忍呢?
: 族群和階級、城鄉的雙重歧視我不能同意可以簡化為兩股文化的衝突。
族群階級城鄉等等
去做細分不就又有高低之分嗎
而上階層自然會去界定所謂的高低之別
因此在物質上會去創造所謂上階層的品味
例如:住家 名牌等等
文化上就是更千奇百怪
例如:音樂原先是上階層才有的東西
但是當下階層生活環境比較好後
音樂變的普及 這時候上階層又為了跟下階層做出區別
就會一直去重新界定戰場 以達到區隔的目的
用上面這個例子做延伸
由於台客在社會化的過程中
台客已經被使用成歧視"文化"上的用語了
而原先台客的意義已經改變
(原意義是用來區分族群--外省跟本省)
也因此 bad language這麼多 為何將台字做連結呢?
大多數使用者已經接受這個字的用法了
既然接受 又怎麼會認為這是一種對台灣主體意識的歧視呢?
不認為對台灣主體意識有所歧視 那麼自然不容易產生社會運動
所以文化工作者想要改變這種意識形態時
在沒有足夠的支援下 自然很難撼動主流文化
所以 你不能容忍那是因為你的意識形態認為這是一種歧視
(我也認為這種說法本來就是歧視)
但是現在來說 你的意識形態就是次文化
而在文化的探討中 次文化被主流文化歧視打壓是理所當然
當次文化打敗主流文化時 很容易又去打壓下一個次文化
因此我建議先放下可否容忍之心
先去了解文化的輪迴會比較好
(這樣子會比較少腦衝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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