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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geyama (歿)》之銘言: : (恕刪...) : 台客是一種歧視語言 : 應該是有腦人目前為止最大公約數(剩下的差別在於歧視的基準) : 但進一步的問題是 : 然後呢? 覺得可能會被淹掉 所以另外po一篇好了 最理性的方法就是法院見 竟然有些人那麼喜歡用 那就法院見 這個方法就實際 效果最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236.46
kageyama:但...若輸了的反效果怎麼辦?202.178.204.138 08/27
now:這麼問題 法院都不敢受理 哈 61.59.236.46 08/27
now:把這件事單純想成輸贏的話 就不是這個問題核心了 !! 61.59.236.46 08/27
JeffyLiaw:單純指某人「台客」或許可以告,但如果只是220.135.177.248 08/27
JeffyLiaw:單純用這個詞,請求權基礎(依據)在哪裡?220.135.177.248 08/27
ninachen:在哪裡的法院 也需要考慮喔 140.120.11.249 08/27
CDRW:問題是現在藝人為了利益自稱台客還洋洋得意,這等於 203.187.69.16 08/27
CDRW:是倒打一把 203.187.69.16 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