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sfranky (我想找個挺阿扁的女朋友)
看板a-bian
標題Re: [閒聊] 愛中國
時間Wed Apr 6 13:06:10 2005
※ 引述《artpoet (靈魂之舞)》之銘言:
前面恕刪。
: 檳榔跟煙、酒一樣
: 全部都是毒品
: 檳榔更會導致口腔癌的機率大大增加
: 而尼古丁在進入血液後七秒鐘會抵達腦部,給予興奮刺激,並有抗抑鬱的作用
: 還有成癮的作用,根本就比毒品還要毒品
: 檳榔跟香菸的副作用甚至比大麻都還要多
: 還是你要說大麻跟煙、酒一樣,少食無妨,多食有害
檳榔跟菸酒都是屬於毒品?
關於這點,只能說都是屬於成癮性的物品。
大致看完Courtwright的上癮五百年一書,其實書中介紹了許多有關的成癮物品,
從煙草、酒類、古柯鹼、海洛英、鴉片、甚至是我們平常都可以接觸到的咖啡,這些
其實都具有使人成癮的特性。但是為什麼有的需要管制,有的不必?簡單的說,
是各國醫藥管制上面的不同,如果什麼都要牽扯到政府由公權力完全禁絕,我想美國
20世紀初期的『禁酒令』與蘇聯解體前戈巴契夫也進行禁酒令,這兩個失敗的例子
應該可以說明有些東西還是人們平常內心潛在的需求,並不能一味的完全禁止。
講到這個,也讓人想到之前有關觀光賭場的問題,這個也是值得討論的議題。
許多團體也認為賭博一定會使犯罪率升高,或是是人們減少工作意願,但是這些論述常常
缺乏邏輯推理的論述,或是實證研究以及比較時各國國情的不同。講到賭博是有點離題,
不過我想說的是,這些東西應該是成癮物質,並不能一味的歸類成毒品,我想衛生署
對於毒品的相關規定應該可以解釋你的疑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104.115
※ 編輯: vsfranky 來自: 140.122.104.115 (04/06 13:07)
→ starfield:這個真的不對,對各種疾病的統計都表明140.112.128.113 04/06
→ starfield:菸酒檳榔真的是risk factor140.112.128.113 04/06
→ vsfranky:沒錯啊,只是我的論述在於不該一味的管制140.122.104.115 04/06
→ vsfranky:像上面老兄一樣把所有的東西打成毒品140.122.104.115 04/06
→ vsfranky:菸酒檳榔對人們身體有害應該有證明140.122.104.115 04/06
→ vsfranky:但是我們也不能忽略某些人對這些東西還是有需求140.122.104.115 04/06
→ starfield:我只能說再這個議題上打轉會把有理說到沒理140.112.128.113 04/06
→ starfield:今天p板有的文章就是提供一個檳榔的歷史背景140.112.128.113 04/06
→ starfield:當然少食無害是沒有什麼根據140.112.128.113 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