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PCMAX (左岸沉思)
看板a-bian
標題Re: [閒聊] 愛中國
時間Wed Apr 6 15:05:59 2005
: : 檳榔 煙 酒
: : 都有他特定的作用
: : 雖然對身體也有許多的壞處
: : 但是在政府沒有公告 宣布 或是認定是毒品之前
: : 最多只能說影響健康的食品
: : 我自己不抽煙 不喝酒 也不吃檳榔
: : 同時也建議大家少食用
: : 不過在沒有被認定為毒品之前
: : 每個人也有他食用的自由
: : 如果不是衛生署官員或是立法委員通過立法
: : 還是不要自己把它們"公告"為毒品的好
:
: 正因為法案的訂定有不完備之處
: 我才特別要在這個地方大聲呼籲
:
: 而我更反感的是
: 不應該為了某種意識就打算替檳榔這種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食用物品去污名化
:
對於您所認為的
檳榔 煙 酒 都是一種毒品
所提出的理由從頭到尾都是一種不當連結
而且完全把毒品的定義給弄混了
因為是否應被列為毒品
並不是因為這樣東西對於人的身體健康有所危險
世界上對於人的身體有害的東西太多了
如果要禁是禁不完的
我們所俗稱的毒品
是指刑法第二十章256到265條之間
法學上一般稱之為鴉片罪
此章列入社會法益之中
而不是屬於侵害身體的法益行為
蓋傷害自己的身體
雖然不值得鼓勵
但本來就是人的基本權利
法律並不規定不能傷害自己或是自殺
當初鴉片罪的立法意旨就不是為了保護個人的身體
而保護整體社會法益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
毒品 指 具成癮性 濫用性 及對社會危害性之麻醉藥品
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
其分類及品項
由行政院訂定並公布之
事實上
毒品的認定最重要的部分
是在於對社會的危害性
特別是在成癮 濫用 之後
會對社會秩序造成妨礙
控制毒品要保護的並不是個人的健康
主要目的有以下幾種
例如有人可能利用毒品的成癮性來控制
或是引誘他人犯罪
例如清朝末年因為鴉片氾濫造成社會普遍失序
國民身體健康明顯受到立即而明顯的傷害
又例如快樂丸 K他命
會讓人快速陷入行為失序或是無意識狀態
對社會秩序造成危害
煙酒檳榔之所以並不被列入毒品的原因是
一.雖然有成癮性 但並不是麻醉藥物性質
煙酒不是人人成癮 縱使上癮也有輕重程度的不同
而麻醉性藥品則不同
只要用了就會成癮 而且其危害並非個人所能控制
我沒聽過打安非他命成癮 還有分級的
二.煙酒與檳榔可能危害身體 但並不是危險與立即
縱使因為濫用而受到影響 每個人的程度也不盡相同
有人抽煙喝酒吃檳榔 也可以活到108歲
但是我就不信每天吸海洛因 可以活多久
三.煙酒檳榔不具有高度社會危害性
我還沒聽過有什麼犯罪集團利用檳榔來控制別人犯罪
或是有人去搶銀行因為他想買包萬寶路
唯一較具危險性的是酒後的失序行為
只是飲酒並不一定造成此結果
喝酒會醉 但喝酒的目的不見得就是為了醉
但是吃搖頭丸的目的
肯定是為了想陷入無意識的搖頭狀態
(不然還叫搖頭丸嗎?)
如果要呼籲大家不要吃檳榔
不要抽煙 不要酗酒
我舉雙手雙腳贊成
但是如果要列為毒品
我認為除非是皇帝或是永遠的總統
才做得到
因為基本上違反法律也違反基本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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