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一篇似是而非的文章竟然有人叫好又說犀利?
不斷強調菸,酒,檳榔不是毒品,不斷強調又菸又酒的人可以活到一百多歲的文章
竟然可以連續被M好幾篇?
我傷心極了
如果這就是你們認同的價值
那麼這篇文章以後,我不會做太多反駁
※ 引述《TPCMAX (左岸沉思)》之銘言:
: 當然
: 世事無絕對
: 本來就不可能做到盡善盡美
: 有一天您有幸當上永遠的總統之後
: 或許可以改變
: 但至少目前是這樣
就是因為"目前就是這樣"
所以對於這樣對人造成嚴重傷害
卻又隨處都可以買到的合法毒品
我才更要大力的呼籲每個人抗拒
難道我沒當上總統
就要眼睜睜的看著周圍的人們被這樣的毒品不斷傷害嗎?
: 說過了
: 控制毒品是控制社會危害
: 不是人的健康
說過了
許多人的健康遭到危害,就會對整體社會造成危害
國人十大死因以癌症居首
而其中又以肺癌名列首位,口腔癌名列第五到第七
抽煙者罹癌機率是一般人的十五倍,而九成的口腔癌患者都是吃檳榔所導致
香菸跟檳榔幾乎是導致國人死亡的最大殺手!!
而你卻說這跟社會危害沒有關係!?
: 嗯
: 如果臺灣人平均每人每天喝超過5000CC的威士忌
: 是有可能造成當年鴉片的情形
: 若真的情況演變成如此
: 酒是該禁沒錯
既然你在警察機關做事
請你調查一下因為酒精而導致的家暴事件有多少?
因為酒精導致犯罪的事件有多少?導致多少車禍,口角,家庭悲劇發生?
5000CC我不敢說
不過很多酒精成癮者每天喝超過一兩千CC就醉到行為失序的大有人在
一定要平均"每人""每天"喝超過5000CC才該禁止的標準
不知閣下是怎麼定出來的
: 因為不是喝酒就會被影響
: 但是運用毒品的人
: 就是要造成毒品的結果
: 應該不會有人因為要跟上司交際應酬
: 或是晚上看電視跟老婆聯絡
: 吃個兩個K他命 五公克海洛因吧
: 酒醉失序是飲酒帶來的副效果
: 並不是目的
: 服用毒品的目的
: 就是要達到 亢奮 迷幻 或是其他的效果
: 不會有人因為毒品不錯吃 所以拿來吃的
: 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在交際應酬的場合,或對酒精成癮的使用者
喝酒的目的很少是為了好喝,絕大部分是以喝醉為目的
這就是抑制劑的功能,跟你所謂的興奮劑,迷幻劑並沒有什麼兩樣
使用酒精抑制中樞神經,導致酒精能麻痺腦部神經,舒緩視覺,聽覺,並讓感覺放鬆
大量使用會反應遲鈍,肌肉失去控制能力,口齒不清,大小便失禁,血壓及體溫下降
甚至昏迷,呼吸停頓,以致死亡!
每年因為安非他命使用過量而死亡的案例不過兩三百人
而因為酒精中毒而的死亡人數每年將近一萬人!!
你說的沒錯
酒精跟毒品當然不能混為一談
酒精殺人的威力,哪是其他毒品可以比較的?
: 我的資料自有管道
: 不過我不知道衛生署毒品管制局是從何而來
: 可是國防部的某個秘密機關
: 受教了...........
我之前也提到這部分是我的筆誤
我的資料是來自過去警察機關藥品管制中心的年度報告
既然你本身任職於警察相關機構
是不是還要我明天幫你去查清楚是哪一份資料?
: 菸酒檳榔"不可能"被列為毒品
: 因為毒品必須是"藥劑"或某種"化學成分"
: 菸 酒 檳榔被列為毒品是天方夜壇
: 有可能被列入成癮物質 興奮劑 抑制劑的是
: 酒精 尼古丁 美服培酮 這些東西
: 衛生署所稱的七大類成癮物質
: 尼古丁(Nicotine)
: 古柯鹼(Cocaine)
: 酒精(Alcohol)
: 鴉片(Opiodis)
: 安非他命(Amphetamine)
: 大麻(Cannabis)
: 咖啡因(Caffeine)
: 這是史丹福大學Goldstein教授所做的成癮物質分類
: 一般上被包括衛生署在內的許多醫學單位廣泛做為標準
: 但不是含有以上物質就是毒品
含有毒品"尼古丁"的香煙不算毒品
含有將近一半成分是毒品"酒精"的酒不是毒品
那我看罌粟花也不算毒品了,大家都去種來賣算了
隨便扯個史丹福,就一堆人拍手叫好
這個版上都沒有分辨是非的能力了嗎?
: 莫搞混了........
: 受到成癮物質影響的人
: 稱之為heavy user
: 但是毒品上癮的人稱為addict
: 兩者的意義也不同
所以呢?
你的史丹福大學教授告訴你
酒精,尼古丁成癮的人叫heavy user
而不是addic嗎?
喔....還是你要說,喝酒的人不是對酒精成癮,抽煙的人也不是因為尼古丁
喝酒的人成癮是因為酒太甘甜好喝,抽煙的人成癮是因為吞雲吐霧看起來很酷?
: 很多人瑞其實都又煙又酒
: 已經往生 著名的日本金銀婆婆就是
: 其他人我不知道
: 但是十年前我就開始抓煙毒犯
: 我認識的人之中 吸海洛因 一直沒有受刑或勒戒的
: 十年之後還活著的
: 沒有..........
那問你一下
你認識的人之中
有沒有因為抽大麻抽到死的
有的話麻煩把案例告訴我
這可是醫學界的大發現
: 我是沒有使用過
: 不過抓過幾百個.......
: 原來您對毒品的使用經驗這麼多
: 可不可以把電話地址給小弟
: 幫助小弟增加績效
: 順便勒戒一下
我上一次使用毒品是三年以前
如果你那麼喜歡績效,私下寫信給我,我留電話地址給你
不過請準備好能測出我三年前使用毒品的工具
還有向法庭申請要勒戒我的證明文件阿
: 要談搖頭丸也可以
: 快樂丸或是搖頭丸(MDMA)這個藥物
: 他是一種化學結構類似安非他命的中樞神經興奮劑
: Methylenedioxymethamphetamine 俗稱是Ecstasy
: 口服後會產生愉悅 多話 情緒及活動力亢進的現象
: 使用搖頭丸會不會意識不清??
: 快樂丸同時具有安非他命的興奮作用及致幻覺劑的特性
: 主要的藥理作用是使大腦的神經傳遞物質Serotonin 血清張力素的分泌增加
: 並阻斷血清素的再吸收因而造成該神經傳遞物質的急速消耗
: 另外他也會使大腦神經元釋放出多巴氨Dopamine
: 因而產生興奮感及幻覺經驗
: 他的迷幻作用包括感覺的增強與扭曲
: 以及錯覺的產生
: 也包括增強精神運動能量
: 以及興奮交感神經系統作用
: 簡單的說
: 您所謂的服用後意識會更清醒
: 只是服用者的幻覺
: 就跟喝醉酒的人永遠覺得自己沒有醉一樣
很好,既然你明白使用MDMA跟喝醉酒的人一樣
那麼就等於承認酒精跟MDMA有著同樣是毒品的後遺症
根據我本身使用MDMA跟大量酒精的紀錄與比對分析
MDMA產生的是精神上的亢奮,造成的幻覺並非視覺上的幻覺
而是知覺上的幻覺,對事物的感官與思考會特別敏銳
而酒精則剛好相反,主要的藥理作用是抑制中樞神經麩氨酸鹽等受體
與神經元中NMDA(N-methyl-D-aspartate,N-甲基-D-天門冬胺酸鹽)受體的作用
也就是說,如果MDMA會讓人變的亢奮,知覺敏銳與增強精神運動能量
那麼酒精就會讓人情緒疏放,知覺遲緩與降低精神控制能力
至於你提到的多巴氨,本來就是人體的自然物質
人在極度興奮的狀態之下,也會產生跟MDMA類似的幻覺跟亢奮狀態
MDMA不過是將這樣的狀態以人工製造,強化與維持罷了
簡單說
MDMA會讓人變的過度敏銳,對事務的發生反應強烈,思考會產生正面的情緒性偏差
酒精會讓人變的過度遲鈍,對事物的發生後知後覺,難以思考
比較之下,在行為上的危險性,由於酒精所帶來的行為失序情形比較顯著
所以是以酒精的後果較為嚴重
能夠理解到不同毒品所帶來的後果跟實際的狀態
是光看書以及實際嘗試過毒品的不同
而我本身所接觸到查緝毒品的警察
為了了解毒品的實際功用,毒品犯的心理與毒品的種類
大都會親身施用過不少毒品(也有警察不小心施用過度而成癮的)
你說你抓了幾百個毒品犯
本身對毒品的實際效用卻只完全從書上看來
也許並不能怪你,因為抓煙毒犯不代表就一定要跟著吸毒
但你要拿書上的資料來反駁我
也請將相關的資料查清楚一點
光會講MDMA的藥理成因
卻不懂的比較酒精在藥理跟生理上會造成什麼影響
不是資料多就可以壓死人
請不要只是為了要想辦法反駁我
就到處羅列一堆資料而講一堆似是而非的道理!!
菸酒檳榔就是毒品
甚至因為合法,所以比一般毒品還毒
菸酒檳榔如果可以合法且毫無管制的供人使用
那就算大麻搖頭丸可以合法也沒有什麼反對的理由的
講句真的,要抽煙還不如抽大麻
要吃檳榔還不如吃搖頭丸勒
起碼大麻找不到副作用,而吃搖頭丸不用把嘴巴割掉,情形嚴重頂多變成弱智
我想死的痛快多了
: 中華民國沒有什麼毒品管制局
: 也沒有公布過菸 酒 檳榔是合法毒品
: 我嚴重懷疑您服藥過度
: 小弟隨時歡迎您來信自首
: 保證可以減刑.............
大力將菸酒檳榔這些毒品除罪化就算了
一篇文章裡面還好幾段酸文
不要以為是老警察別人就要對你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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