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polar (永遠的自由)
看板a-bian
標題Re: [閒聊] 愛中國
時間Wed Apr 6 17:40:11 2005
※ 引述《TPCMAX (左岸沉思)》之銘言:
恕刪
: : 這就是一個問題點
: : 政府不允許會造成立即而明顯的傷害
: : 卻允許十幾二十年後可能造成的死亡風險
: : 這是什麼樣的論點?
: 說過了
: 控制毒品是控制社會危害
: 不是人的健康
這一點似乎兩位都同意了
只是對於社會該處在那一種 被危害的程度 兩位的意見/願景不同
: 因為不是喝酒就會被影響
: 但是運用毒品的人
: 就是要造成毒品的結果
: 應該不會有人因為要跟上司交際應酬
: 或是晚上看電視跟老婆聯絡
: 吃個兩個K他命 五公克海洛因吧
: 酒醉失序是飲酒帶來的副效果
: 並不是目的
: 服用毒品的目的
: 就是要達到 亢奮 迷幻 或是其他的效果
: 不會有人因為毒品不錯吃 所以拿來吃的
: 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原PO是為了學術研究 不是為了達到這裡所說的效果 而服用毒品
下面抓人的說法.......
: : 這部分不知道你的資料是從何而來
: : 請看一下衛生署毒品管制局之前的年度報告
: 我的資料自有管道
: 不過我不知道衛生署毒品管制局是從何而來
: 可是國防部的某個秘密機關
: 受教了...........
不同立場 對於同一件事物 本來就會有不一樣的論點
看到兩位的談話 真是精彩!
: : 菸酒檳榔全都被列為毒品
: : 只不過是合法的毒品罷了
: : 毒品總共分為四大項
: : 興奮 麻醉 抑制 迷幻
: : 其中
: : 香菸跟檳榔是屬於興奮劑
: : 而酒精是抑制劑
: : 這些資料稍微查一下都可以發現的
: : 所以你應該說的不是"煙酒檳榔之所以並不被列入毒品的原因"
: : 而是"菸酒檳榔之所以合法的原因"
: 菸酒檳榔"不可能"被列為毒品
: 因為毒品必須是"藥劑"或某種"化學成分"
: 菸 酒 檳榔被列為毒品是天方夜壇
: 有可能被列入成癮物質 興奮劑 抑制劑的是
: 酒精 尼古丁 美服培酮 這些東西
: 衛生署所稱的七大類成癮物質
: 尼古丁(Nicotine)
: 古柯鹼(Cocaine)
: 酒精(Alcohol)
: 鴉片(Opiodis)
: 安非他命(Amphetamine)
: 大麻(Cannabis)
: 咖啡因(Caffeine)
: 這是史丹福大學Goldstein教授所做的成癮物質分類
: 一般上被包括衛生署在內的許多醫學單位廣泛做為標準
: 但不是含有以上物質就是毒品
: 莫搞混了........
: 受到成癮物質影響的人
: 稱之為heavy user
: 但是毒品上癮的人稱為addict
: 兩者的意義也不同
檳榔含有以上這七類成癮物質嗎?
或者是有其他成癮物質?
我在網路上查其成分 查到檳榔素 檳榔鹼
除了使腦運作變得遲緩之外 它們有讓人上癮的效用嗎?
是否只因為它們不是西方醫學與文化中主要的影響物質
所以沒有被列在上述的成癮物質分類中
: : 這是沒有使用過的人說的話
: : 搖頭丸並不是只會帶來無意識的搖頭狀態
: : 搖頭丸的作用是刺激交感神經興奮並壓抑負面的情緒
: : 而搖晃身體會加速快樂作用的刺激
: : 並不會無意識(相反的意識恐怕比平常還清楚),也不一定要搖頭
: 我是沒有使用過
: 簡單的說
: 您所謂的服用後意識會更清醒
: 只是服用者的幻覺
: 就跟喝醉酒的人永遠覺得自己沒有醉一樣
這裡是不是回到了 古老的爭辯
子非魚焉知魚之樂?
: : 我解釋完畢
: : 菸酒檳榔本來就是毒品
: : 只不過是合法的毒品
: : 如果菸酒檳榔可以合法
: : 那太多的毒品都可以合法了!
: 中華民國沒有什麼毒品管制局
: 也沒有公布過菸 酒 檳榔是合法毒品
中華民國政府沒有公布過"合法的毒品"
不表示其他人沒有這樣宣稱過 沒有這樣宣稱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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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是誤會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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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ipolar 來自: 218.169.66.163 (04/06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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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mlc:請問有哪個政府把檳榔當成毒品的? 140.129.41.148 04/06
→ kmlc:還有有哪個政府宣稱檳榔是毒品的? 140.129.41.148 04/06
→ kmlc:還是說一個人看到一個有成癮性有副作用的東西就可 140.129.41.148 04/06
→ kmlc:以任意宣佈他是毒品? 140.129.41.148 04/06
→ kmlc:那我宣佈bbs 是毒品 你可以準備勒戒bbs 了 140.129.41.148 04/06
噓 datro:管制藥品之科學研究 實驗對象是實驗動物不得為人220.143.232.106 04/06
→ datro:其實驗的相關步驟都有詳細的規範 請參考管制藥品局220.143.232.106 04/06
→ datro:而個體能獲得使用的經驗 除濫用外那還有什麼可能性220.143.232.106 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