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媒抗--大叢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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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倬雲回來了,這位中研院的歷史學者終於打破沉默發表意見。
這次有關中國是「外國」、孫中山先生是「外國人」的爭議,
應當區隔為三個部分:甲案是林玉体與姚嘉文部分,乙案是杜正勝部分,
丙案是中學歷史課綱部分,謹分別申論如下:
那我們也就來一一檢視這許倬雲所謂的三案好了。
甲案部分,包括林玉体提出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只考台灣史,
不考中國史以及由此引申的「中國為外國」的說法。
這段一開始就是錯的,正如我所說的,
這些人最麻煩的就是沒經過什麼邏輯訓練。
林玉体之所以提出本國史地只考台灣史地,其實是基於何謂本國的思考,
所謂「中國為外國」的說法,根本就是林玉体一開始的立論基礎,
本國史只考台灣史的決定則是在這個認知基礎下所引申出來的。
許倬雲顯然是將這兩者搞顛倒了。
認真說來,林玉体所提出的「本國史地=台灣史地」的說法,
其實還真和歷史扯不太上關係,他所關切的其實是個現實的問題,
對他來說,考試院舉辦國家考試的目的是為國舉才,
那到底是為那個國舉才也總得說清楚吧!
這些公務人員到底是為那國人民服務,也是理所當然得定義清楚的。
無端的將一個討論現實狀況的爭議牽扯到歷史,在第一案中,許倬雲就已經錯了,
錯在對於問題本身的識別不清。
乙案部分:杜正勝曾受史學訓練,歷史造詣不惡,在回答記者詢問時,
陳述一九五九年以後台灣已不在中國之內,
因此辛亥革命不在台灣人民經歷的歷史記憶中。
這一陳述,平實敘述歷史事實,並無錯誤,杜正勝所說只限此點,
並未引申出甲案所涉「中國為外國」之一說。
只因媒體報導,將兩案並列,未加區隔,杜正勝遂被牽累。
看到了沒!錯的是媒體,媒體胡亂牽拖,事實上人家說的話一點問題也沒有。
丙案是現在還在草擬的中學歷史課綱。
至於台灣地位的爭議,有人以為課綱中應敘述開羅公報與波茨坦公報並非國際條約。
此事近來已有林滿紅的討論,一九四五年,日本在台當局將台灣交付中華民國接收,
即是承認兩個公報的宣示,中華民國接收台灣,行使治權,國際咸無異議,
已建立其回歸中國的事實,一九五二年中日和約是舊金山和約的延長,
台灣地位業已在國際法上有所確定。後來日本改變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台灣已不在日本手中,當然不能再有措詞,課綱格式,至多只能列題,
解釋之權仍在課本與教員。
看到沒!看到沒!
許倬雲以一介歷史學家的身份,以史學的角度審視這個高中歷史課程的爭議時,
雖然在某些部份的看法不盡相同,但也不以為教育部所提出的這個版本有太大的錯誤,
也就是說打從一開始,就是反對的人自己有問題。
於是這篇文章顯得特別的尷尬,回的是中時社論,
結果卻是彰顯了中時社論的無知與可笑,為了避免讓中時社論太難看,
許倬雲還是很給面子的狠狠的罵了林玉体一頓,
儘管他所引發的爭議,與史學實在沒有什麼太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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