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rma (認真讀書嚕)
看板a-bian
標題討論一下
時間Sun Jun 12 17:18:03 2005
第一份工作是
一個月兩萬五千元的工作
一個人生活,即使是在台北(這種全台物價最高的地方),
會生活不下去嗎?
有可能嗎?
如果還過的去,
為啥那些"流浪教師"不做?
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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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195.241
※ 編輯: hrma 來自: 61.231.195.241 (06/12 17:18)
推 leespeng:殘障人士可能連20000都沒有。 210.64.200.71 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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